两个小孩互相打闹玩耍,不慎将他人价值29000元的古青花坛子打碎,结果,孩子的父母因未尽到监护责任,不得不赔偿他人损失。8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李某、闫某承担六成责任,赔偿原告司某17400元。 2011年12月8日原告渑池县古玩玉器礼品店业主司某来南阳进货。当日中午在石佛寺街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取款26500元,到镇平县石佛寺珍宝阁购买了一个青花坛子,支付货款29000元,并由店主肖某出具了收据。当日下午,原告司某带着两箱购买的瓷器在南阳火车站候车室侯车。被告闫某带被告李一某、李二某同在南阳火车站候车室候车。被告李一某、李二某在候车大厅原告放瓷器处旁边玩耍,原告司某特意交代被告闫某箱子里面是瓷器,要求其看管好两个孩子。就在此时,被告李一某、李二某不慎将其中一个纸箱碰倒在地,原告司某听到响声过来开箱查看,青花坛子已破碎。原告司某赶紧
2012-09
一辆16.88万元的日产小型普通客车,两个昔日好朋友都言之凿凿地说自己是车辆的主人。到底车辆的真正主人是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了这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南宁市的阿斌和柳州市的阿勇原来是好朋友,可二人为争一辆汽车,如今反目成仇。 2009年1月18日,阿斌出资在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日产汽车,车款为16.88万元,他支付了购车款,并由弟弟去签字提车,当时贪图方便,用好朋友阿勇的名字入户上牌,此后所有相关费用也是他去办理和交纳。车辆一直由阿勇保管和驾驶。后来,阿勇代他将车辆出租给某工程项目部使用,并代收租金。可当阿斌要求阿勇返还汽车时,阿勇却百般不愿意,还直言该车本来就属于其所有。无奈之下,2011年12月,阿斌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汽车为其所有,并判令阿勇返还汽车。 为证明自己的说法,阿斌向法庭递交了一叠票据,有《机动
2012-09
认为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肾被切除,袁先生将某医院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二中院终审驳回袁先生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医院支付袁先生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共计9.3万余元的判决。 2009年11月12日,袁先生因“心悸10余年,加重2年”入住医院治疗。经相关检查后,医院认为袁先生不适合手术搭桥。后袁先生转入泌尿外科。当月24日,医院行腹腔镜下肾囊肿去顶减压术,术中因出血难以控制,在术中行患肾切除术,袁先生于2010年5月14日出院。 2010年1月,袁先生诉至一审法院称,医院医务人员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程,敷衍了事。医院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人身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给自己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4.9万余元。医院辩称,考虑袁先生患银屑病,造成双下肢静脉条件较差,不宜行外科手术治疗冠心病,遂于11月1
2012-09
预约建房时交纳了部分建房款,后因建房之事搁置,所交房款却迟迟未予退还,无奈诉至法院,并最终获得支持。8月30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不当得利返还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周某一次性返还原告刘某9500元。 2012年4月份,刘某找到包工头周某,要求其承建亲戚家的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刘某将亲戚交给自己的1万元盖房款交给了周某,周某也为刘某出具了相应的手续。后,刘某亲戚家建房一事因其他事故而搁浅,刘某便向周某索要建房预付款。周某退还刘某500元钱后,以其购买了原材料、误工及请客花费为借口拒绝全额退还预付款。多次协商未果,刘某便将周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周某因建房一事收取原告刘某1万元现金后,仅向刘某返还500元的事实清楚。由于建房一事因故搁置,被告已失去了继续占有该款的合法基础,其依法应将仍占有的9500元现金返还给刘某。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12-09
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申请再审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n
201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
201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已于2012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
2012-09
今年1月22日,达州万源16岁的女孩娇娇(化名)在家中分娩一女婴。在极度恐惧中,娇娇将女婴窒息死亡,丢弃在邻居粪坑里。昨日,记者获悉,因犯故意杀人罪,娇娇被判刑3年缓刑5年。 2011年,娇娇在万源市太平镇务工时与邱某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其间怀孕。当年9月,娇娇被广元某学校录取。在校期间,娇娇发现自己怀孕,但未采取任何措施。2012年1月22日凌晨,娇娇在万源沙滩镇的老家产下一女婴。在极度恐慌中,娇娇用手将婴儿嘴、鼻捂住,并用系头绳系住婴儿脖子致其窒息死亡,后用指甲掐断婴儿脐带,并用衣服和床单将婴儿尸体、胎盘包在一起,连同一块石头,装入一尼龙口袋,沉尸于邻居家粪坑中,后被邻居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娇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本案案发时被告人尚未年满18周岁,加之被告人犯罪动机单纯、社会危害小,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并当庭认罪,其认罪态度好,
2012-08
中国法院网讯 (晓宇 志强) 西安男子张某在网上认识女友“寂寞的玫瑰”并确立恋爱关系,当张某兴冲冲的与女友相亲时陷入传销魔窟,张某拒绝入伙,竟被多名传销人员殴打致死。8月2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传销引发的恶性案件:刘某等11名传销人员分别因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36岁的张某是陕西西安灞桥人,几年前与妻子离异,与母亲一起生活。2011年5月底,张某在国内一知名征婚网站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寂寞的玫瑰”的网友,一来二去,二人相聊甚欢,“寂寞的玫瑰”还表示愿意和张某处对象,张某很高兴,提出视频要求,“寂寞的玫瑰”称视频头坏了,主动约张某到洛阳见面,张某一口答应。 2011年6月9日,张某如约赶至河南省洛阳市与“寂寞的玫瑰”见面,其实“寂寞的玫瑰”并非红颜女子,而是洛阳某传销组织的男性负责人——魏某,魏某的主
2012-08
癫痫病患者发作期将他人打伤,根据刑法规定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其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来承担。近日,凤山县法院审结一起癫痫病患者打伤人的健康权纠纷案,判决其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8000多元。 原告邓某与被告吴某系邻居,2010年11月21日,吴某持刀窜入邓某家中,用刀砍伤邓某,案发后邓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邓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经对吴某作案时是否为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吴某患癫痫病,作案时处于发作期,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不作刑事案件立案。邓某遂起诉要求吴某及其监护人(妻子)商某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吴某打伤原告邓某,其行为侵犯了原告邓某的人身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吴某经鉴定为癫痫病发作期,无刑事责任能力,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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