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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2025-6-16【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发文号】【失效时间】【颁布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全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6月16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维护监管制度体系统一、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以下四部规章:一、《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4号)。三、《银行业立法规划》(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2号)。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2号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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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2025-6-3【标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发文号】【失效时间】【颁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来源】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521d2635c33c4a439f638905ed92056c.html【法规全文】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2025年6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3号公布 自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制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 县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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