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业拖延办理装修手续,业主李先生将某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本网24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物业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其赔偿李先生1万元损失的判决。 2012年3月,李先生购买了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一套房屋。 后李先生起诉到一审法院称,自己购买小区房屋后,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许手续时,工作人员以房屋原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为自己办理装修手续。后直至原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物业司才给自己办理了装修手续。自己购买房屋主要用于经营,因物业公司的原因导致自己延迟入住40天,故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4万元。
2012-10
智力残疾人刘某(残疾等级为二级)向高某出具欠条,后又以自己为智力残疾人主张欠条无效,拒决履行还款义务。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刘某及其父亲支付高某及李某欠款23 000元。 刘某是智力残疾人,2008年3月,刘某之父与李某口头约定由李某、高某为刘某建房,房屋建成后,经刘某之父、刘某与李某共同协商一致,确认刘某应支付给李某、高某盖房款23 000元,当日刘某及其父到高某、李某家中向高某出具了欠条。后刘某拒绝支付欠款,李某、高某诉至通州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高某、李某申请对刘某出具欠条时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刘某出具欠条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n
2012-10
自己没有投保,却从天而降一张领取保险金通知,接到此通知后,文某将错就错,领取保险金及分红三千多元。在保险公司发现此错误后,与文某协调不成,保险公司将文某诉上法庭。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决该案:被告文某返还原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全州支公司不当得利款3567.87元。 2005年2月2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全州支公司(以下简称全州支公司)的客户蒋某在一储蓄所购买了该公司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并签订了保险合同。蒋某在填写投保单时,一时大意,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写错一个数字。储蓄所将其数据导给全州支公司时,该公司的电脑系统依据蒋某所填身份证号自发地生成了身份证号、姓名皆为文某的保险单。2009年7月,全州支公司向文某
2012-10
[案情] 张某与海某原系夫妻关系。2009年6月,二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张某某由张某抚养,海某给付抚养费至张某某18周岁时止。同时,二人将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一幢及所有的生活用品、家具等)赠与张某某。张某某随张某共同生活至2010年8月,后随母海某生活。张某某考取大学后,向张某索要费用未果,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赠与的财产。张某称其本人没有其他房产,故不予履行赠予行为。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赠与依法成立,张某应全部履行。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受赠人系赠与人的儿子,依法对张某有赡养的义务,其主张赠与财产所有权有违赡养义务与情理,应予驳回。第三种观点认为,离婚赠与有特殊
2012-10
六男子疯狂盗窃铝锭数千公斤,四位废品收购站人员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收购。10月1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分别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七个月不等。 经审理查明:1、2010年8月至10月间,被告人孔瑞林、吕高朝、蔡振西、冯光辉、王军帅、姜宁宁分别驾驶两轮摩托车、桑塔纳轿车窜至农六师煤电公司厂区内,多次盗窃铝锭1160公斤,盗窃后均销赃至五家渠棉纺厂废品收购站。被告人张联合、孔晶在明知是被盗赃物的情况下,多次以每公斤10元的价格予以收购,共付款11600元。经鉴定,被盗铝锭价值每公斤16元,合计价值18560元。2、2010年8月至10月
2012-10
明知对方打错电话,还将自己银行账户告知对方,让对方向里面打钱,本以为天上掉下馅饼,没想到构成诈骗罪身陷囹圄。10月1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永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13日上午11时许,被害人程麟茜准备给其姐姐程代碧还钱,打电话要银行卡号时,误将电话号码拨错,电话打至被告人张永贤手机上。被告人张永贤明知对方打错电话,还自称是其姐夫,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被害人程麟茜,并谎称此银行卡号是朋友的卡,以消除被害人程麟茜的顾虑。被告人张永贤将卡号发给被害人程麟茜后,又多次打电话催促被害人程麟茜往卡里打钱。被害人程麟茜在不知实情的情况将
2012-10
年纪轻轻却只想着不劳而获,履进班房却不思悔改。10月18日,被告人郭某又因招摇撞骗罪被南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2年2月7日,被告人郭某劳动教养期满从汉中劳教所解除劳动教养之后,因没有钱花即产生冒充汉中劳教所管教人员骗钱之邪念。其后,被告人郭某冒充劳教所管教徐某给先前在劳教所认识的被劳教人员殷某之母张某打电话,谎称殷某查出有心脏病,需要给劳教所交5000元钱可以办理保外就医。张某因在外地打工,便给郭某提供了殷某爷爷的手机号码。郭某其后便与和殷某的爷爷联系联系。二人见面后,殷某的爷爷对郭某所冒充的汉中劳教所管教徐某的身份和可以给殷某办理保外就医的事情信以为真,即按郭某的要求在南郑县大河坎镇将4500元现金及旧手机一部交给郭某。郭某作案后当日便逃至西安,将骗得的手机抛弃掉,作案所得赃款被其全部挥霍。2012年4月13日,被告人郭某在西安市北郊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案经南
2012-10
王山(化名)与王强(化名)系家族兄弟,双方曾因道路通行有过矛盾。2012年3月24日早上8时许,王山和其妻子张某拉水种完地后,王山步行走小路回家,张某从公路上开着三轮机动车回家,当张某开车经过王强家门口时,王强就堵在公路上不让张某通过,张某(坐在三轮机动车上)便与王强(拿着板锄)发生争吵,此时,王山听到争吵声便前来帮忙,之后王强(拿着板锄)与王山发生抓打,在抓打过程中,王山从王强手中抢过板锄后,用板锄朝王强)打去,将王强的头部打伤。后导致王强为重伤。 事发后王山于同日主动到派出所交代了打伤王强的事实,并主动赔偿了王强人民币五万元。并向其弟弟王强赔礼道歉。弟弟也后悔,两兄弟这样冲动,的确愚蠢。 但是王山还是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12-10
大雾天,高速公路发生多起连环撞车事故,王某出于好奇下车查看却被后车撞上。王某遂将肇事车主何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等费用共计4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和何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 据王某诉称,他乘坐的轿车与前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停靠在高速公路最内侧车道。因事发地段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他出于好奇下车查看。此时,恰逢何某驾驶车辆从后侧驶来,因大雾天能见度较差,何某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将正在看热闹的他撞伤。 何某表示,自己不是故意撞伤原告,而是大雾天气阻挡了视线才造成的事故。因此,他应该承担较少的责
2012-10
韩寒等三位作家状告百度文库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经过一审判决,百度赔偿经济损失17.3万元人民币。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9日对外宣布,此案宣判后,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今天开始生效。 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 获赔九万余元4,5400.转发至:[相关]韩寒被指想玩3P 崇拜…… | 韩寒发微博澄清小三传…… 今年9月17日,海淀法院对韩寒、郝群(笔名慕容雪村)、韩瑷莲(笔名何马)起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百度文库侵犯著作权纠纷14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一审判决百度共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7.3万元,对韩寒等作家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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