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的证明资料公告如下:
2015-11
2014年5月10日,文某到A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今年6月19日,在事先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A公司告知文某双方劳动关系即刻解除。于是,文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失业保险待遇。庭审中,该公司对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失业保险待遇认可,但对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辩称应予驳回,因为公司已与文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当庭出示了一份劳动合同。可文某认为,这份劳动合同是不真实的,“乙方”签名处并非其本人签字。公司认为,文某否认劳动合同真实性 ,应当出示证据证明。关于劳动合同的真伪应该由哪方举证的问题,双方争执不休。那么,到底应该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呢?  
2015-11
11月1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女婴小欣怡被小区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伤残责任纠纷一案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80名被告补偿小欣怡因此次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363114.66元。 2014年11月20日,出生仅44天的女婴小欣怡由奶奶抱着在世纪龙城小区里晒太阳,突然被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砸中头部。经抢救,小欣怡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留下颅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等严重后遗症,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由于小欣怡的家人没能找到肇事者,遂于今年7月22日将涉案居民楼除一楼外的32层共128家住户起诉至法院。事发后,小欣怡共收到所在小区及社会各界捐款36.82万元。 9月15日,汉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告小欣怡的父亲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128家涉案楼栋住户中的74户出庭参加了庭审。 诉讼期间,原告自愿撤回了对刘某、付某等8名被告(其中1人为4号房业主)的起诉。
2015-11
21岁的女高中生陈某在同学聚会上喝醉酒,之后她不顾劝阻,坚持要骑摩托车送同学回家,不料,返程途中遇车祸身亡。事后,陈某父母将一起参加聚会的其他8名同学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5万元。近日,本案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调解下,陈某父母最终接受8名被告补偿方案,获得近5万元经济补偿。 醉酒后不顾劝阻驾车身亡 2015年6月一天傍晚,陈某和几名高中同学相聚在同学冯某家烧烤庆祝。其间,大多数同学都喝了不少酒。中途,冯某、麦某因喝醉而进内室休息,另外也有两个同学中途退场回家。 凌晨聚会结束时,陈某喝酒后不顾他人劝阻,将已醉酒休息一段时间的麦某扶上自己的摩托车而送其回家。不料,在送麦某回家后返回冯某家的路途中,陈某直接撞到路边花坛并当场死亡。交警认定,陈某系醉酒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事后,陈某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他8名同学对陈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约55万元。 陈某父
2015-11
林女士的比亚迪小轿车与大货车剐蹭,大货车全责,林女士修车花费3.6万元。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却以修车费高于车辆实际价值为由不同意理赔修车费,仅同意按照2万元的车辆评估价值理赔。故林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肇事车辆所在公司和保险公司支付修车费。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3.6万元修车费。 2014年5月13日17时许,代某驾驶大货车与林女士驾驶的比亚迪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代某全责。林女士称,其修理车辆共花费修理费3.6万元,拖车费500元,支出交通费22元,资料复印费40元,要求肇事车辆所在公司及保险公司负担上述费用。 一审中,保险公司对修理费提出异议,并申请了评估。经评估,涉诉的比亚迪牌小轿车价值为人民币2万元整。据此,保险公司仅同意按照车辆的评估价值2万元理赔。 原审法院依据评估价值,确认林女士的损失数额为2万元。对于林女士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未
2015-11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子薇 吴洁)某国际信托公司债券交易员张某,借该公司债券交易平台,先后近900次债券买卖,向自己实际控制的信息咨询公司输送利益2亿余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 12年,记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上午获悉,经西城检方抗诉,二审法院改判张某有期徒刑13年。 2014年1月,西城检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西城区检察院指控,张某利用其从事债券交易的职务便利,将本应归属于其就职的国际信托公司的2.07亿余元的债券利润非法占为己有,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的162笔犯罪事实,但认定指控金额减少三成,今年初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2年。 西城区检察院认为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涉案赃物处理不当,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侵犯了被害单位的财产权利,遂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10月13日,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将检方指控的全部2亿余
2015-11
福建三明一男子与朋友上山打猎,却误将在身后等待的朋友当野猪击毙。九派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三明市梅列区法院作出判决,该男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执行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私企业主罗某今年1月23日和朋友余某携带一支双管猎枪(枪号87XXXXX)、三发子弹、二顶头灯上山打猎。二人驾车至梅列区陈大镇某山路尽头后开始步行进山。 步行近1公里后,余某留在原地等待,罗某则继续上山寻找猎物,行进约150米后,其听见山坡下方20余米处草丛在晃动并有声响,误以为是野猪,遂用猎枪朝草丛开了一枪,在听见被害人余某的叫喊声后,其发现子弹击中余某的右胸腹部。 罗某立即背起余某下山,途中因体力不支,跑到附近山场,请附近工人帮助将余某背下山。随后,罗某驾车将余某送至三明市第一医院急救中心进行抢救,随后主动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余某于同日19时55分经抢救无
2015-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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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事前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推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管网”。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推动工商法律法规向网络市场延伸应用。适应业态发展和监管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规章制度,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撑。鼓励支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面向全系统和全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化
2015-11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通州区体育局原副局长王某,虚增6名亲属为被拆迁人,骗取拆迁补偿等95万余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半后,王某提起上诉。《法制晚报》(微信公 号:fzwb_52165216)记者今天上午获悉,由于家人代其全部退赃,三中院以贪污罪,改判王某有期徒刑8年。 6亲属虚列为被拆迁人骗95万拆迁款 现年50岁的王某是北京市人,2004年4月开始担任通州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法院查明,通州区扁担胡同11号院3、4、5幢房屋属于通州体育局自管公房,原由该局职工崔某等三人居住。2005年6月,通州体育局与崔某之子就解除房屋使用关系达成协议,通州区体育局付给崔某之子补偿款3.18万元。 2010年3月至2013年10月间,在通州区运河核心区土地开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的过程 中,王某利用主管单位自管公房的便利,在扁担胡同11号自管公房参与拆迁安置时,采取编造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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