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3年7月份,台湾地区人员“阿水”(另案处理)组织台湾被告人吴金龙等人前往老挝万象进行电信诈骗活动。该团伙在万象设置窝点,将事先编辑好的诈骗语音包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出现异常,有疑问则回拨电话”。待被害人回拨时,电话转到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团伙一线人员,谎称被害人的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引导被害人同意由其转接公安机关的报案电话,后一线人员将电话转接给冒充公安人员的团伙二线人员接听。期间,二线人员以预先更改好来电显示号码的“公安局号码”与被害人通话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套取被害人个人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并将电话转至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团伙三线人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所谓的“资金清查比对”,以此手段骗取被害人钱财。吴金龙等人诈骗金额
2016-03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系堂兄弟,二人商议在河北省兴隆县推销假冒保健产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间,谢怀丰、谢怀骋利用从网络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个话务员,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保健产品”。如话务员联系的受话对象确定购买某个产品后,则由负责核单的人进行核实、确认,再采取货到付款方式,通过邮政速递有限公司寄出货物,回收货款。谢怀丰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共销售3 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余省份,涉案金额共计1 886 689.84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一审,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推销假冒保健产品的手段骗
2016-03
(一)基本案情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强为实施诈骗活动,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某楼层,并通过中介注册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强将招聘来的数十名公司员工分配至公司下属名爵、德联、创达三个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后勤等事务。三个部门又各下设客服部、业务组和操盘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经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会上涨”等虚假手机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后交给业务组。业务组负责电话回访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票交易”、“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又称证券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交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负责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间,周文强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诈骗344名
201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楼继伟 2016年2月16日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
2016-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8号) 第178号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2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31日起施行。 局 长 2016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纤维制品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调整的纤维制品指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 生产、销售、在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中使用纤维制品,以及对纤维制品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其所属的中国纤维检验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质量监督工
2016-0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79号) 第179号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6年2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2016年2月25日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客运索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鼓励推行客运索道相关责
2016-0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84号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张 茅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鲁 炜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 圩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杨传堂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 蔡赴朝 2016年1月15日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84号) 第一条 为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规范公益广告管理,发挥公益广告在社会主
201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66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中的“后方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删去第五十条。 二、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2016-03
裁判要旨 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制修订为认缴制后,对认缴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由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如股东内部协议与备案章程发生冲突,各股东之间对出资义务产生争议时,应认定以股东内部协议为准。 案情 2014年4月19日,原告丁某、南京同仁堂公司、被告沈某、钱某、案外人王某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设立南京圭石中医门诊部,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原告丁某以办理公司各类证件为出资方式,原告南京同仁堂公司以提供经营住所及企业名号等为出资方式,被告沈某以现金500万元为出资方式,被告钱某以落实被告沈某资金、膏方配方等无形资产为出资方式,案外人王某以智力投入为出资方式。基于登记备案需要,在公司章程上反映为各股东按约定的股份比例以现金出资,但该款均由被告沈某提供,属于认同各方资源价值的赠与行为。被告沈某将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汇入公司开办账户,首次认缴额为200万元,其
2016-03
被公司解职时还有部分工资未领到,张女士认为单位负责人魏女士有责任,便在单位员工微信群里“骂人”。魏女士认为张女士的侮辱性言论对其名誉权、夫妻感情造成极大影响,故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余元。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定张女士赔偿魏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万余元。张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原告 下属微信群骂人 起诉索赔4万 因原来的下属张女士在员工微信群发布对自己侮辱性的言论,2015年8月,魏女士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女士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余元。 魏女士诉称,2015年6月16日,她入职某酒店,担任酒店总经理一职。 2015年2月2日,张女士入职该酒店,受聘营销主管。因张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试用认为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于2015年7月17日与其解约。 魏女士称
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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