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李俊将企业出租给他人经营,自己只收取租金。承租人宋展鹏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债务 ,出租人应否承担连带责任?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万里红要求被告李俊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宋展鹏给付原告万里红煤款25万元。 铅山县飞鹰水泥厂系被告李俊的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被告李俊将铅山县飞鹰水泥厂整体租赁给被告宋展鹏使用。在租赁期间,被告宋展鹏陆续欠原告万里红供应原煤供其生产水泥的煤款25万元。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将被告宋展鹏告上法庭,要求还款,同时要求被告李俊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万里红供应原煤供被告
2013-10
一年轻女子因患病上医院治疗,熟料病情反复无常,后来发现“罪魁祸首”竟是使用了过期的注射液。于是患者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日前,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浦北县某医院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5321.65元给原告许芬。 2012年8月26日,许芬因腹痛到被告浦北县某医院处就诊,经医生确诊原告患有急性胃炎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后住院观察治疗。入院后,许芬经治疗病情有所好转。2012年8月28日,浦北县某医院对许芬注射了有效期至2012年7月的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50ml+肌苷注射液+氯化钾,许芬在注射过程中再次出现头疼等症状,体温并再度升高,停止注射之后原告的症状有
2013-10
父母双亡后,哥哥赵丙亦于次年去世,父母留下的房屋遗产既无遗嘱亦无遗赠,为争夺遗产二姑妹赵甲、赵乙起诉嫂子绍某、侄女赵丁,要求法院依法分割遗产。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认定该房屋系合法遗产,依法判决二被告绍某和其女儿赵丁应享有该共有物60%的份额,二原告赵甲、赵乙各享有20%的份额,该案涉房屋归二被告所有,二被告按确认的比例,折价给付二原告应当享有分割的款项各18.5万元。 位于安乡县深柳镇五总街的二间半二层楼房系赵甲、赵乙、赵丙三兄妹的父母赵某和彭某所有,于20世纪50年代在该楼房宅基地上修建,在1979年进行翻修,1989年以房主赵某、彭某的名义以划拨方式合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1990年11月以所有权人赵某、共有
2013-10
李某满心欢喜开办饭店,没想到饭店试营业第一天,大厨杨某就因通风机漏电触电身亡,李某愤而将销售商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扶沟县法院审结了该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赵某、周某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269989元。 赵某、周某在扶沟县昌盛路经营五金、机电零售业务。李某在扶沟县文化路新开一家饭店,李某派人去在赵某、周某处以950元购买安装在一起的风机和电机各一台,安装在饭店厨房内。杨某是李某饭店的厨师,2012年6月21日饭店试营业第一天,杨某伸手拉排风扇手柄时倒地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证明杨某死亡的原因为电击伤。经法院委托河南中远产品质量(机电)司法鉴定所对涉案的离心式通风机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该电机存在
2013-10
吃宵夜被琉璃瓦砸伤,胡女士为此走上维权路。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侵权案进行了二审宣判,酒店因管理不当被判令赔偿胡女士6万余元。 华华酒店公司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2012年初,左某与华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该酒店103号门面,经营大排档。 2012年8月24日晚,胡女士和朋友到大排档的屋外雨棚下吃宵夜。凌晨0点33分左右,头顶的琉璃瓦连同雨棚滑落下来,砸中胡女士大腿,众人送她到市急救中心。胡女士经数次治疗,同年9月14日出院。出院诊断为左足第1-3楔骨骨折;第1-4跖骨基底部骨折;第5跖骨头骨折;左跖跗关节半脱位,医嘱持续休息至2013年3月25日。期间,华华公司垫付医疗费5513.17元。胡女士伤残等级属九级伤残,后续医疗费需人民币20000元左右。 因双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胡女士一纸诉状将华华公司告上法庭。挑檐装饰琉璃瓦滑落的原因,鉴定认为是违
2013-10
韦卫兰、卢冀政两人合伙开办采石场,因资金周转困难,遂向共同好友借款30万元。还款期限到期后,两人耍赖拒不还款,被好友告上法庭。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缺席判决被告韦卫兰、卢冀政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黄建安借款本金30万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自2013年3月25日起至判决确定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都安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黄建安与被告韦卫兰、卢冀政三人系好友。2012年3月24日,被告韦卫兰、卢冀政以开办采石场资金收转困难为由,向原告黄建安借款人民币30万元,借期一年,即从2012年3月24日至2013年3月24日。当日,被告韦卫兰、卢冀政向原告黄建安出具了借条。然而,还款到期后,原告黄建安多次找两被告还款,两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为此,原告黄建安一纸诉状递交都安县法院,将韦卫兰、卢冀政推上了被告席,要求
2013-10
李某满心欢喜开办饭店,没想到饭店试营业第一天,大厨杨某就因通风机漏电触电身亡,李某愤而将销售商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扶沟县法院审结了该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赵某、周某赔偿原告李某经济损失269989元。 赵某、周某在扶沟县昌盛路经营五金、机电零售业务。李某在扶沟县文化路新开一家饭店,李某派人去在赵某、周某处以950元购买安装在一起的风机和电机各一台,安装在饭店厨房内。杨某是李某饭店的厨师,2012年6月21日饭店试营业第一天,杨某伸手拉排风扇手柄时倒地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证明杨某死亡的原因为电击伤。经法院委托河南中远产品质量(机电)司法鉴定所对涉案的离心式通风机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该电机存在
2013-10
《国际金融报》某文章未进行认真核实,报道失实,被报道对象祝强认为报社行为侵犯其名誉权,造成不良影响,故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国际金融报社刊登道歉文章,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共计2.9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2012年8月10日,国际金融报社所属《国际金融报》综合要闻第2版刊登了《“汇源商标案”跟踪 被告曾涉嫌传销被通缉?》一文。该文称随着《国际金融报》记者的深入调查,汇源商标‘授权’案又有新的突破——云南卡瓦博格董事长祝强曾因涉嫌传销遭到通缉,其公司前身也因产品夸大宣传被曝光。”文章以较大篇幅对祝强涉嫌传销遭到通缉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报道的主要内容来源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博格
2013-10
谢某承运一批液晶电视机,在承运过程中电视被盗,货物丢失的责任谁来承担?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日前,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谢某赔偿原告郑某货物损失人民币33900元。 被告谢某长期从事零担货运业务,2012年12月25日,原告郑某将45台32寸康佳液晶电视交由被告谢某承运。当晚九点,被告谢某在福州市晋安区零担货物中转站装货后从福州运至尤溪,于次日凌晨一点将车辆停放在县政府临时指定的停车场所后便回家休息,未留在车上看管货物。次日早上发现货车上的电视被盗,后经确认被盗走的货物均为32寸康佳液晶电视,合计18台,总价值达33900元。原告郑某多次要求被告谢某赔偿损失未果,便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2013-09
孙君用妻子的银行卡两次转款还钱11万元,因为是熟人就没让对方打收条,结果事情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了结,而是为此惹上了两起官司。近日,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债权纠纷案,判令张长红母子偿还原告孙君11万元。 孙君在安徽五河县城做建筑材料生意,经人介绍于2011年6月开始向张长红多次借款,后也陆续归还欠款。2012年1月18日和2012年4月3日,张长红说家中也需要钱,要求将钱打入其母亲在徽商银行开户的卡中。孙君通过妻子的徽商银行卡向对方提供的账户分别汇款5万元和6万元。后因纠纷两人关系闹僵,2012年7月份,张长红向法院起诉要求孙君还款,庭审中孙君虽出示两张银行汇款单据,但张长红拒不承认收到这两笔款项,认为汇入银行卡的款项与其无关,后法院判决书未认定该两笔款为还款。案件执行完毕后,孙君认为,两笔汇款是按张长红的要求汇入,他不予认可,法院判决亦未认定,张长红母子收取这两笔
2013-09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5 www.zzy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61903号
技术支持: 智顺网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