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在行政诉讼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所依据的证据应是清楚的、有说服力的,相对于原告的证据具有明显优势。 案情 贾象华生前系原告枣庄海联纸制品有限公司工人。2010年12月10日22时许,贾象华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长安路党校东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台儿庄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以台公交认字[2010]第2010010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象华无责任。2011年3月3日,第三人贾传利(系死者贾象华之父)向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社保局)提出贾象华工亡认定申请,该局于2011年4月25日向原告送达了《工亡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并根据调查材料及原告的举证于2011年12月
2013-07
二十出头本是人生的花样年华,河南罗山县一男子却选择独自一人在宾馆里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7月9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江强的诉讼请求,宾馆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2年7月1日下午,江力(原告江强之子)入住无证经营的罗山县城关某宾馆的999房间。次日下午,该宾馆业主蒋亮前去查看没有退房的999房间,久敲无人应,遂用备用钥匙打开了该房门,发现江力被电死在房间,蒋亮立即先拨下插头,之后报警。经民警勘查,事故现场江力将自带插座一端的裸线缠绕并用胶布固定在自己的左手臂上,另一端插头插入电源,同时,该房间内还有江力亲笔书写的遗书和提醒他人注意,以免触电的字条。罗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
2013-07
年近八旬的章老太平日酷爱捡破烂,儿媳妇因担心婆婆捡破烂会影响娃儿找对象,因而将其拒之门外。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东泉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使得双方重归于好。 章老太今年79岁,家住巴南区二圣镇,养育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在所有子女中,数小儿子最有出息,不仅在九龙坡开了一个机电维修店,前不久还买了房子和小汽车,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能够在城里定居下来,这些一直是老人在村里骄傲的资本。章老太也打心眼里为有本事的儿子高兴。 去年,章老太的老伴去世了。怕年迈的老母一个人在村里孤单,独自生活不便,小儿子便将母亲接到城里居住。不料
2013-07
追求爱情和幸福,谁都拥有自己的权利。但当这种权利越过了法律的底线,侵害到对方权利的时候,有情人能否终成眷属,实在是一场不小的考验。对于音乐女教师小乔来说,她显然就没有那么幸运。日前,小乔的丈夫小卫以感情破裂为由向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这一切,都源于小乔的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两年前,小乔和小卫经人介绍相识,并迅速坠入爱河。不到三个月,两个人便通过了婚检,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小夫妻相亲相爱,感情融洽。不久,小乔便有了身孕,一家人欢欣不已。正当一家人都沉浸在幸福美满之中的时候,小乔心中的“秘密”给了其婚姻致命的一击。
2013-07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发布日期】2013-06-29 【生效日期】2013-06-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3-07
第一条为褒扬烈士,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纪念烈士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设施。 第三条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的纪念意义和建设规模,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管理。 烈士纪念设施分为: (一)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三)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县级烈士纪念设
2013-07
妻子朱某长期不能生育,丈夫廖某为此与朱某协议离婚。怎知天意弄人,离婚时朱某已怀孕,待发现时廖某却已再婚。因廖某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朱某即向法院起诉。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了这起抚养关系纠纷案。 朱某与廖某于2003年2月登记结婚,为朱某一直不能怀孕的事情,二人争吵不断,最终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在一起共同生活。经慎重考虑,二人决定协议离婚,于2012年8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后,二人仍然共同居住在朱某娘家,在朱某弟弟经营的饭店中帮忙照料。朱某在此期间发现自己怀孕,并于今年4月生下一男孩。起初,廖某还经常探望朱某母子,但当朱某提出协商处理有关小孩抚养费事宜时,廖某称自己已再婚,不愿承担抚养费用,至
2013-07
广西宾阳县的王英兰、韦世军等18名业主购买商城公寓1幢的商品房并入住5年后,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仅50年,遂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分别请求赔偿3至4万元不等的赔偿金。7月4日,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英兰、韦世军等商城公寓1幢18名业主的赔偿请求。该系列案件亦是宾阳县法院受理的首宗商品房买卖中出现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 2005至2006年间,王英兰、韦世军等18人先后与宾阳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城公寓小区1幢商品房。合同中未就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作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亦未以其他形式告知王英兰、韦世军等18名业主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房
2013-07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在购物时不小心摔坏翡翠挂件引发的赔偿案,该翡翠的标价为12万元,法院最后判决顾客赔偿珠宝店2.3万元。 去年4月的一天,老王来到当代商场购物,在商场的珠宝专柜挑选珠宝,老王先是让导购拿了一件标价170万元的观音玉佛,把玩一番后,放回托盘,又让导购拿了一个标价6万的黄翡玉佛,看完后,仍不满意,最后被一个标价12万元的紫罗兰观音翡翠挂件吸引,立即叫导购拿了出来把玩,突然啪的一声,这个12万元的挂件从老王的手中掉在了地上。将该观音挂件的佛光处摔出了一道深深的裂纹。经民警现场调解,老王写下了一个字据,说明自己不小心摔坏了珠宝店的12万元翡翠观音挂件一个,并同意与珠宝店协商赔偿事宜,保证随叫随到,但此后双方并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珠宝店将老王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12万元。并提供了实物及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该翡翠观音的证书,证明该翡翠观
2013-07
身冷汗,火化也因此不能按期进行,刘某及其亲属深感郁闷与愤慨。事后,因与卫生院交涉损失赔偿事宜未果,刘某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卫生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赔偿其因延误火化所致损失6000元。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法官决定着重进行调解,化解双方的矛盾。在法官的协调提示下,负责开具殉葬证明的医生为自己的工作失误诚恳地向原告及其家属道了歉,取得了原告方的谅解。因丧事在农村风俗中属大事,村民注重按章顺利进行,极其忌讳发丧过程中发生不顺不吉之事,况且年轻的原告竟在父亲葬礼中“被死亡”,被告深知理亏,自愿给予一定赔偿。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购买爆竹(本地农村风俗,燃放爆竹增喜气、驱晦气)的价款在内,被告即时支付给原告各项赔偿款合计5000元,为这起意外纷争划上了句号。 来源:法律教育网
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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