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罚款人:杨元璋。 被罚款人:谢冠臣。 被罚款人:谢开林。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因湖北省通山县建筑工程联合公司第四工程队(以下简称通山工程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协议,付清拖欠魏占顺的砖、沙货款,对通山工程队的财产查封后强制执行时,上列3人非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决定,分别给予拘留和罚款处罚。 1984年11月底,通山工程队与河南省平顶山市房屋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房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通山工程队承包平顶山房屋公司7千多平方米宿舍楼建筑工程;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每平方米造价118元;所需材料由通山工程队自行解决。1985年11月至1986年3月,通山工程队先后向河南省叶县遵化乡张村农民魏占顺购买砖、沙用于该工程,货款3674.5元一直未付。为此引起纠纷,魏占顺向卫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于1986年4月2
2011-03
原告(二审上诉人):天津市西郊区永红乡牛坨子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牛星才,牛坨子村民委员会主任。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张彩珍,天津市西郊区法律顾问处律师。 牛胜利,牛坨子村农民。 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中日合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聂毓河,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经理。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王汝贤,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工务科长。 一审委托代理人:王天举,天津市第一法律顾问处律师。 二审违托代理人:赵光裕,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顾问处律师。 原告牛坨子村民委员会因与被告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纠纷案,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因施工需要,临时借用原告座落于被告厂东的十六点零三六亩耕地。在商议借用土地期间,原告多次提出被告用完地后,必须整理好,一块砖头也不能有,接过来即可耕种。合同大印后,原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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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程国义。 被告人王金元。 被告人谷晋生。 被告人王恒茂。 上列各被告人均于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被逮捕。 被告人程国义、王金元、谷晋生、王恒茂因玩忽职守一案,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一九八六年八月三十日进行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 一九八四年十月,原山西省地方煤炭工业管理局安排给太原市古交区矾石沟煤矿引进一台美国马克22型薄煤层采煤机组。在同美方洽谈签订合同后,省煤管局于一九八五年一月和三月,先后组织王金元、程国义、谷晋生、王恒茂等人分别赴美实习和中检。出国人员回国后,省煤管局于同年五月三十日、三十一日召开出国团组汇报和机组开箱验收工作会议,确定程国义、谷晋生、王恒茂为引进机组项目负责人。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至一九八六年一月,从美国引进的机组,分三次先后运抵矾石沟矿后,除两大箱放在坑口外,其余四十五箱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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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卢顺序(ROLANO S LOO),又名鲁岚。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逮捕。 辩护人:北京市第三特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敦先、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莹。 被告人:宁念慈。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逮捕。 辩护人: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雷琼。 被告人:俞德孚(宁念慈之夫)。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逮捕。 辩护人: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立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被告人卢顺序、宁念慈、俞德孚犯间谍罪,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于一九八六年六月四日和七月九日,进行不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 一九八四年六月,被告人卢顺序受北京航空学院邀请来华讲学。来华前,卢顺序接受了台湾国民党军事情报局的派遣,以讲学为掩护进行特务活动。卢顺序到北京后,以物质利诱等手段,拉拢被告人宁念慈帮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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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合义。1973年,陈合义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82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1984年,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1985年11月23日,又因盗窃被逮捕。 被告人陈合义因盗窃一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周口分院向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合义于1985年11月5日夜11时许,窜至商水县文化馆院内,用钳子撬掉文物保管室的门鼻,入室盗窃文物7件,其中2级文物两件:西周铜簋1件、宋代瓷卧牛砚滴1件;3级文物3件:唐代三彩瓷炉1件、宋代双柿形砚滴1件、宋代黑花瓷钵1件;一般文物两件:汉代铜带钩1件、明仿汉玉带钩1件。还盗窃现代工艺品仿唐瓷马1件。破案后,上述被盗文物已全部查获和追回。 以上犯罪事实,有现场勘察笔录、技术鉴定、物证和证人证言证实,被告人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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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发布日期】2011-02-25 【生效日期】2011-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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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西班牙石油有限公司(COMPANIA ESPANOLA DEPETROLEOS,S·A·) 法定代表人:埃塔尔多·勒卡森斯·慕斯德(DON EDUARDORECASENS MUSTE)。 委托代理人:徐士章,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西班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COMPANIA ESPANOLA DEPETROQU MICA,S·A·) 法定代表人:安东尼奥·杜谬·阿尔瓦雷斯(DON ANTONIOTUNONAL VREZ)。 委托代理人:徐士章,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阿根廷阿福卢埃姆有限公司(TRAFLUEM COMPANIAARMADOA,S·A·ARGENTINA)。 法定代表人:吉列尔莫·卡洛斯·坦普利(DON GUILLERMOCARLOTEMPERLEY)。 原告西班牙石油有限公司和西班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与被告阿根廷阿福卢埃姆有限公司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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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桃森。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桃森因投机倒把一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向海南行政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海南行政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林桃森与李玉林(海口市物资供应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另案处理)互相勾结,进行投机倒把活动。一九八四年九月下旬,林桃森对海南行政区外经委副主任谭××谎称,南京军区空军部队一位首长,是他的老朋友,急需一辆皇冠牌轿车,要求帮忙解决。谭答应,并说要出具证明,才能批准。随后,林桃森对李玉林说,我以部队需要的名义,要了一辆皇冠牌轿车指标,你设法搞部队的证明。并说,一辆皇冠牌轿车,至少可赚两万元。当李玉林伪造了一张南京军区空军部队购车证明后,林桃森写了条子,叫去找谭××办理批车手续。因李没有找到谭,未予办成。同年十月十二日,林桃森带着李玉林到谭××办公室,由谭亲手办理了批准一辆皇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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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潘凤才。一九八六年四月九日被逮捕。 被告人:史西文。一九八六年四月九日被逮捕。 一九八五年三月,被告人潘凤才、史西文及原南苑冷库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王楼增(另案处理)研究,拟定购蒜苗三百至三百二十万斤。四月初,班、组长讨论定购蒜苗计划时,大多数人不同意,认为计划超过了冷库的加工和储存能力,并提醒领导应听取一九八二年因超量储存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训。但潘、史、王三人仍坚持按原计划购进蒜苗。 蒜苗进库前,潘凤才、史西文、王楼增违反蒜苗入库操作规定,擅自修改蒜苗加工的方法和定额,决定变细加工为粗加工,把每人每日加工三百至三百五十斤的定额改为日加工七百斤。各加工班长提出定额高,粗加工没有标准不好掌握。潘、史、王三人又提出完不成定额扣发奖金和工资,超额加工二斤加一分钱的决定。五、六月间,大批蒜苗集中到库,职工怕扣奖金,加工粗糙,平均日加工二千斤,有的日加工竞高达三千九百七十斤。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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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常胜。一九八五年十月三十日被逮捕。 被告人:叶之枫。 被告人叶之枫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与张常胜相识后,即互相勾结,合谋进行犯罪活动。一九八四年十一月至一九八五年四月,叶之枫利用主管国家专项进口汽车的职务之便,多次主动地将国家专项进口汽车的重要机密及与外商、港商谈判进口汽车的重要机密,通过张常胜分别泄露给外商和港商。在我国有关公司与外商谈判进口汽车时,叶之枫利用职权施加压力,要我国有关公司接受某外商提出的价格,并从速签订合同。张常胜多次为外商、港商出谋划策。叶之枫在得知国家关于进口汽车将有变动的情况后,通过张常胜示意港商及我国有关公司,采取倒签合同日期等手段,欺骗国家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张常胜先后索取、收受外商、港商贿赂港币一百九十八万八千元、美元二千元、“日立”录像机二台和照像机一架。叶之枫分得港币二万五千元、人民币七千元、“日立”录像机一台。叶之枫还直接收受港商贿赂冷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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