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杨某与陈某系前后邻居关系,2014年4月5日15时许,杨某在其门前焚烧干草,陈某担心杨某烧草烧到其种植的树苗,双方发生争执,并扭打在一起,杨某打了陈某头面部两巴掌。杨某怕陈某年纪大了被赖,遂停止厮打,提出去村支部书记赵某家中进行理论。杨某先来到赵某家中等陈某前来,陈某赶到村支书赵某家后,便冲着杨某理论,其间陈某突然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法医检验鉴定,陈某系头部受伤加之情绪激动诱发心肌梗塞急性发作死亡。 【分歧】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对于杨某是否应对的死亡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伤害行为与陈某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杨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本案中,导致陈某死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法医鉴定认为,厮打、争吵是死亡的诱因,诱因和直接原因不同,死亡结果与自身患有心脏病旧疾这一因素是分不开的,不能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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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没有足额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使职工未能充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被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的这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调解支持了职工要求单位补齐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仲裁请求。 ■案情回放:企业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 职工工伤待遇“打折扣” 今年45岁的职工李某自2013年3月起,在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某矿山企业从事出渣工工作。2014年6月2日,李某在工作时受伤致左腿骨折,住院治疗78天。后经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骨科9级伤残,停工留薪期8个月。 用人单位在给李某申报工伤后,社会保险局核算出李某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3033.33元,因此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299.97元。但是李某认为,由于其从事出渣工作,本人工资要远远高于社会保险局核算出的工资。李某认为用人单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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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模具加工坊老板,未设置废水处理设施,而是将重金属含量超标3倍以上的废水倒入抽水马桶,通过污水管道外排。15日,该男子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34岁的夏某于2012年2月到温州瓯海开办了一家模具加工坊,加工“压铸锁”“皮带模”的花纹。该加工坊未设置废水处理设施,而是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先用塑料桶收集,再倒入抽水马桶,并通过污水管道将废水排放出去。 2015年8月,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查获该加工坊,并在蚀纹槽和废水桶内各提取了水样。经专业部门鉴定,水样中总铬、铜、锌、镍等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 在法庭上,夏某承认知道这样的做法会造成环境污染,但以为废水通过抽水马桶排入化粪池后危害性很小。对此,出庭作证的温州市瓯海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叶某称,该加工坊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对水资源等生态环境、动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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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守律师:李楠工作单位:四川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电话:18780107495 12月11日,成都一物业公司保洁员刘思珍来电咨询称,上班前,公司称月工资1600元。还向她提供了吃、住。可前几天,公司负责人告诉她,因为公司管了保洁员3顿饭,到月底发工资时,要扣出300元。这样算来,公司实际支付他的工资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带着刘思珍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李楠,她表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包吃包住是公司给员工的一种福利补助,不应该含在最低工资里面。各地劳动部门会定期公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有关规定,以下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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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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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查毒遭恶意阻碍 2015年5月17日凌晨1时许,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兴宁市一酒吧里有人吸毒。接报后,民警郭某、汪某、姚某及辅警罗某前往现场检查。经出示工作证表明身份后,在包房的罗某标等10多人不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在罗某标带头起哄下,强行将执行公务的民警推出包房,其他人员趁机想离开。民警见状遂阻止罗某标等人离开,同时将此情况上报并请求支援。那些人听到后更加激动,并狂妄地叫嚣道:“埋了你们!” 争执过程中,罗某标等人强行将民警推出酒吧门口,并准备逃走时,再次被郭某等民警阻止,罗某标、肖某等10多名男子见状,遂冲上去围殴郭某并用塑料瓶、酒瓶追打汪某、姚某。罗某见郭某被打,掏出手铐欲铐住其中一人时,拿手铐的手被他们乱踩,并被按倒在地上拳打脚踢。 后经法医鉴定,罗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7月9日和18日,罗某标、肖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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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3年1月,某村村民林某将其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以25万元卖给城镇居民颜某,颜某支付23万元后入住该房,并对房屋进行了翻新、装修,添置了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因有余款2万元尚未支付,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14年12月,该村被纳入拆迁范围。按照拆迁补偿办法,主动拆除房屋可获奖励款。林某未告知颜某,即组织人员将该房屋拆除,领取了奖励款。经鉴定,被拆房屋价值40万元,屋内财物价值20万元。 分歧意见:对林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林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中“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规定,应当认定林某与颜某的房屋转让无效,且双方也未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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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双十一”购物节中,各地买家疯狂的购物热潮再次带动了快递行业的繁荣。面对繁多的快递邮件,快递员即使超负荷运转也很难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由此,许多快递公司聘用了一些临时性质的工作人员,在短期内为快递公司分担繁重的揽、收、投、递工作。 针对快递公司短时间临时聘用的快递员,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针对双方不同的法律关系,快递公司又该如何做到依法管理?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金元做了解答。 朱金元律师指出,首先,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使用最广泛的法律关系,也是最能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法律关系。快递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于短时间、季节性、临时性的快递员工作,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其次,劳务派遣也是一种劳动关系,但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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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半年网管,老板有钱却不发工资,网管王某便从营业款里取走了未发工资数额的钱,超出工资的未多拿一分,但这种行为也已触犯了法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拘役4个月。 今年6月,乌鲁木齐市某网吧网管王某已近半年没有拿到工资了。网吧生意明明很好,老板恶意欠薪的行为让他心里非常恼火,看着收银箱里的钞票,王某心里越琢磨越生气。思来想去,他决定给自己“发”薪水,便擅自从收银箱里拿走老板欠自己的工资,第二天也没去上班。次日,接班的网管发现营业收入和王某移交的钱款不符。 网吧老板得知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在乌鲁木齐火车西站将王某抓获。王某对自己拿走网吧的钱予以承认,但他并不认为自己触犯了法律。 庭审过程中,在被拖欠薪水的情况下,拿走钱款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成为争议的焦点。王某代理律师辩称,虽然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拿走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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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第一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乐作出一审判决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原裁判生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改判,判处原审被告人马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12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案为目前进入审判程序的“最大老鼠仓”案件。老鼠仓一般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等)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率先卖出获利。马乐案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市场健康运行。据了解,马乐在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经理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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