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滋事,威胁他人致受害人为逃避恐吓坠楼身亡。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6月1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何某酒后进入甘某、郑某等人租住的房间,与已经睡在床上的甘某发生纠纷,并殴打甘某。后甘某报警,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何某以语言威胁郑某索要10元钱赔偿给甘某。 民警离开后,被告人何某于同日凌晨4时许,持木棒再次闯入甘某所住房间,威胁恐吓并用木棒殴打甘某,对房间内的其他劝说人进行语言恐吓。被告人何某用身体挡住房门阻止试图推门而入的宋某、文某,并继续威胁恐吓甘某,甘某恐吓中试图翻窗躲避,不慎坠楼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饮酒后随意殴打、恐吓他人,致被害人为逃避而坠楼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被告人何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015-01
新华网郑州1月9日电 (记者杨勇)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获悉,二七区齐礼阎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兑付组工作人员翟晓光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250多万元,最终被判刑5年。 二七区法院查明,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身为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兑付组工作人员的翟晓光不认真审核,使伪造的宅基地证顺利通过审核,致使国家在拆迁时多赔付给村民过渡费、搬家奖励费共59万余元。在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方面,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依照协议要多赔付给村民回迁安置房的面积共计685.46平方米,若按回迁安置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的标准安置,造成国家损失205万余元。案发时,村民回迁安置房尚未安置。此外,翟某还收受村民5.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翟晓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
2015-01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国家安全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 中国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14〕53号 各银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监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2014年12月29日 (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
2015-01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
2015-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7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1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月7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
2015-01
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民政部 环境保护部 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民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民政局、环境保护局: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就贯彻实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根据案件需要向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查询或者核实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成立时间、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存续状态、年检信息、从事业务活动的情况以及登记管理机关掌
2015-01
保险公司为已经年检过期的车辆承保,发生事故后,需要赔偿吗?日前,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保险纠纷案件,承保的某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吴某达成调解协议,给付吴某保险理赔款2.55万元,吴某放弃其余诉请。 2013年2月,吴某为其所有的一辆轿车(年检有效期至2010年9月30日止)向某保险支公司投保了包括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在内的机动车保险,该支公司向其签发了机动车保险单,约定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金额及责任限额为4座每座2万元,承保期限自2013年2月5日零时起至2014年2月4日24时止。同年6月4日,吴某的朋友杨某借用该车,发生单方事故,致两位乘客受伤,车辆损坏。两位伤者被送往医院治疗,分别花费医疗费24338.04元和2391元。后交警大队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8月22日,吴某与两位伤者达成理赔协议,共计赔偿了31116元,并就投保的车上人员责
2015-01
儿子溺亡,儿媳改嫁却将儿子生前存款带走,婆婆带着孙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存款。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当事人双方均十分满意。 方女士与黄先生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小黄。2011年3月,王婆婆的丈夫黄大爷因交通事故身亡,家人尚未从悲痛的阴影中走出来。2012年8月,其外孙来其家中做客,因天热与同村人相约下河洗澡不慎溺水。闻讯赶来的舅舅黄先生不顾一切下河救起外甥,但自己却溺水失踪。经组织人员打捞,黄先生的遗体于次日被发现并打捞上岸。次年,方女士经亲戚介绍改嫁他人,并将夫妻共同存款25000元带走。方女士还要求带走黄家唯一独苗小黄,因王婆婆力阻未能成功,但婆媳关系从此处于敌对状态。王婆婆要求方女士支付抚养费,却不让方女士及小黄的外公外婆探视。方女士在支付了2013年的抚养费后,因见不到儿子,拒绝支付2014年的
2015-01
儿子在工作过程中出车祸死亡,获得了近百万的赔偿款。儿媳从法院将该笔案款全部领走,公公婆婆将儿媳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赔偿款的一半归其所有。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纠纷作出判决。 张一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职员,平时从事货物运输工作。2012年张一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一当场死亡。张一的妻子李女士、儿子小张、父母张先生和安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肇事车辆的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最终房山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及车主赔偿四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一百万元左右。立案执行后,李女士一个人代理其儿子和公婆领取了执行案款共计七十万元,但是李女士只给了张先生和安女士六万元。安女士表示孙子小张今年才3岁,李女士将钱领走后就回内蒙老家了,把小张留给了老两口。老两口岁数大了,也没有钱,于是将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山法院作出判决中的死亡赔偿金等四十万元归老两口所有
2015-01
取款机前排队等候办理业务,发现他人忘记取回信用卡后顿生贪念,趁机取走他人卡上现金1.12万元。2015年1月7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何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2月的一天,何某在巩义市建设路一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排队等候办理业务时,排在其前面的贺先生因一时大意而忘记拿回取款机中的信用卡,何某发现后顿生贪念,考虑到其后方无人,他便没有告诉并未走远的贺先生,而是趁机将贺先生卡中的余额1.12万元全部取出。何某以为自己不动声色,其行为便不会被人发现,殊不知,自动取款机前的监控早已拍下他的一举一动,银行亦可依据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地点查明其身份。案发后,赃款已追还被害人贺先生。 巩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能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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