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近邻,就能轻信?一储户因自己的大意,将一张20万元的定期存单及自己的身份证等交给邻居办理转存手续,以致20万元存款被邻居骗领挥霍。事发后,作案邻居被判刑入狱。为挽回损失,该储户提起诉讼,向银行索赔。日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某银行支行担责10%,赔偿该储户1.8万元。 2013年6月13日,市民贾某在某银行营业所办理了一本通开立业务,存入现金20万元,存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自动转存为一年定期。2014年6月27日,贾某的邻居陈某谎称帮助贾某办理定期存款续存业务,骗取了贾某的定期存单、身份证、取款密码,又借用霍某的身份证,在上述营业所将20万元取出,转入陈某名下账户,将全部款项据为己有。后陈某将一张伪造的20万元定期存单及利息交给贾某。贾某发现被骗后报案。2014年11月4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时,赃款已全部挥霍。案件侦查阶段,陈某家属代为退
2016-01
近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纠纷。原、被告因为邻里纠纷发生争执,被告出手将原告打伤。原告因此住院治疗18天,花费医药费用2400余元。原告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原告出院后,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该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认为原告已经年满60周岁,达到了退休年龄,误工费不应再获支持。原告则认为,自己虽已年满60周岁,但是自己在农村还是要干农活,还能创造经济收入。因伤住院18天,影响了自己的经济收入,被告应当赔偿误工费。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从该法条规定可知,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该案原
2016-01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张老太因邻居李先生将其所批的宅基地占用修建道路一直无法建造房屋,协调多年未果后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将所修建道路拆除。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支持了张老太的诉讼请求。 2008年,张老太搬迁入户至密云县某村,并与邻居李先生同时获批相邻宅基地一处,张老太居西,李先生居东。同年,李先生建设房屋一处,因村内规划道路未能修建,李先生遂在西侧张老太宅基地内修建一条道路,用于其通行。 后张老太因宅基地被侵占无法建设房屋,多次找到李先生协调未果。2014年,李先生将其用于临时通行的道路进行水泥硬化,并在道路西侧修建了栅栏,种植树木和蔬菜。为此张老太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将修建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的道路、栅栏拆除,清除种植的树木、蔬菜等物,并将宅基地恢复原状。 庭审中,李先生辩称,自己是因村委会未能按规划修建道路,其才在张老太地基内修建道路,因
2016-01
几个大老板打麻将,半年内5人输了1.25亿,后在房间内发现作弊设备,所有的怀疑都指向了赢家张永明。深圳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永明无期徒刑。近日,张永明已上诉至广东高院。 暗中操控诈骗1.25亿 据悉,张永明曾因犯非法运输枪支罪获刑11年,2001年刑满释放,案发前是深圳的一名老板,身家颇丰。深圳中院一审认定,2013年7月,被害人许某忠租用了深圳福田区香蜜湖高尔夫练习中心某房。后许某忠等人和张永明及周伟添(张的司机,另案处理)多次在该房间打麻将。 法院还认定,2013年年底,张永明让其司机陈炳辉(在逃)去找打麻将会作弊的人,陈炳辉找到了林徐庆,林徐庆又找到巫军(另案处理),巫军便叫梁志强、梁广理一起到深圳。巫军和林徐庆到广州购买了打麻将作弊的设备后,陈炳辉和林徐庆带着梁志强、梁广理到练习中心某个房间,由梁志强、梁广理将针孔摄像头、发射器等作弊设备安装在房间的天花板上,
2016-01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妻子难产,医生答应5分钟到,结果拖了4个多小时才到现场抢救。”今年年初,新京报新媒体报道苏州市中医医院胡姓医生因私事耽误抢救时间,致孕妇胎死腹中,并在事后伪造了病历档案。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定苏州市中医医院应赔偿伤者顾女士含医疗费在内的共计5万余元。 迟到4小时致婴儿胎死腹中 该事件发生于2014年4月29日,顾女士因羊水破裂,住进苏州市中医医院。5月1号上午,妻子出现胎心率偏高情况,下午3时,顾女士丈夫施先生许致电妇产科主任胡医生要求进行紧急处理,而对方在电话中答应了5分钟就到,但直到4小时以后才赶到医院进行手术。 对此,苏州中医院方面辩称,顾女士确实在医院就诊,院方在5月1日上午也发现了胎心监测异常,但当事医生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汇报病情并与家属沟通,存在一定不足。但婴儿宫内死亡主要是其孕周小于32周,胎膜早破早产所致,
2016-01
任性男当庭吃下证据 拘留10天 罚款1000元 近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中,被告郭笛(化名)因在庭审中吃下证据被法院依法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 据了解,被告郭笛系新密市超化镇人,因其所居住的房屋被当地煤矿塌陷,2015年4月4日,郭笛和其他两人便委托张强出面协调房屋赔偿事宜,并给张强出具了委托书一份,后双方因代理费用问题发生纠纷,张强诉至法院。 庭审时在对证据质证的过程中,被告郭笛突然将张强提交法庭的唯一证据原件(其为张强出具的委托书)撕碎并吞入口中咽下,经法院工作人员批评教育,郭笛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解释说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听了张强的陈述,感觉与事实不符,太过气愤,失去理智做出了不当之举,现在很后悔,不该那么冲动。 法官介绍:因为郭笛的行为属于毁灭重要证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2016-01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因网购货物配送延迟,收货人王某与快递员韩某发生争吵,后韩某将王某打成轻伤。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审结该案,韩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王某在网上购买了货物,由某快递公司负责送货,但是货物到密云后,快递公司迟迟没有配送,王某为此很生气,因为快递公司就在王某家小区门口。 2015年11月6日下午,王某步行到快递公司,想找快递员理论,当时快递员韩某正在公司门前卸货,听到王某的问话,韩某就过来回答。后王某与韩某发生争执,韩某从地上拿起一个铁三脚架打在王某头上和身上,王某当场晕倒在地。 经鉴定,王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韩某主动联系了王某的家属并进行了赔偿。韩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韩某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
2016-01
四川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被委托代理一投资合同纠纷案中,却与委托方签订对其纯粹获利而无任何风险的风险代理协议,约定律师代理费按最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委托方全部所得利益的30%计算,即最后计算为234万元,从而引发纠纷。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这起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二审依法驳回该律师事务所的上诉,维持原判,即认定律所与委托方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宜适用风险代理合同,且双方代理费的收费标准等约定违反了相关规定因而无效,参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该案代理费按涉案标的额比例计算酌定为29.9万元。 四川省小金县人何某早在2000年与他人在当地合伙投资一酒店,之后该酒店又出资与某镇企业办联合开发扩建一电站,期间何某以他人名义向不同的案外人借款28笔共220万元用于建宾馆和投资电站。 后来因酒店合伙清算和电站决算先后发生纠纷,原告某律师事务所
2016-01
【基本案情】 海南海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石公司)未经依法批准,自2010年起租赁集体土地建设灰沙环保砖厂,所建厂房位于李才能羊圈及屋舍西面隔壁。李才能认为海石公司生产经营排放的石灰粉尘、烧锅炉产生的蒸汽、废烟及设备噪声等造成了山羊和种植的菠萝蜜树叶损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海石公司停止侵害,停止石灰粉碎和烧锅炉生产作业,赔偿其菠萝蜜树叶及林下草地失去草料价值所致损失以及其身体健康损害、水井污染和孕羊流产等损失共计53000元。 【裁判结果】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指导李才能委托法律援助律师,并免去其需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用。承办法官及时赴现场查勘、拍摄固定海石公司污染行为的有关证据,向环境保护、国土主管部门调取海石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占地及排污等证据。考虑到损害鉴定费用高、周期长,而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为依法妥善解决纠纷
2015-12
【基本案情】 沈海俊系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机械设计院)退休工程师,住该院宿舍。为增加院内暖气管道输送压力,机械设计院在沈海俊的住宅东墙外侧安装了增压泵。2014年,沈海俊认为增压泵影响其休息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双方达成和解,沈海俊撤回起诉,机械设计院将增压泵移至沈海俊住宅东墙外热交换站的东侧。2015年,沈海俊又以增压泵影响其睡眠、住宅需要零噪声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机械设计院停止侵害,拆除产生噪声的增压泵,赔偿其精神损害费1万元。根据沈海俊的申请,法院委托蚌埠市环境监测站对增压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沈海俊居住卧室室内噪声所有指标均未超过规定的限值。 【裁判结果】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经监测,增压泵作为被测主要声源,在正常连续工作时,沈海俊居住卧室室内噪声所有指标均未超过规定的限值。沈海俊关于增压泵在夜间必须是零噪声的诉讼主张没有法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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