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4号: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84号 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侵害发明专利权/药品制备方法发明专利/ 保护范围/技术调查官/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查明 裁判要点 1.药品制备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中,在无其他相反证据情形下,应当推定被诉侵权药品在药监部门的备案工艺为其实际制备工艺;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药品备案工艺不真实的,应当充分审查被诉侵权药品的技术来源、生产规程、批生产记录、备案文件等证据,依法确定被诉侵权药品的实际制备工艺。 2.对于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等复杂的技术事实,可以综合运用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司法鉴定以及科技专家咨询等多种途径进行查明。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正
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83号 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侵害发明专利权/有效通知/必要措施/网络 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 裁判要点 1.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出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包含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容的,即属有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 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
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2号: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82号 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侵害商标权/诚实信用/权利滥用 裁判要点 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 基本案情 深圳歌力思服装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8日。2008年12月18日,该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第1348583号“歌力思”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于第25类的服装等商品之上,核准注册于1999年1
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81号 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著作权侵权/影视作品/历史题材/实质相似 裁判要点 1.根据同一历史题材创作的作品中的题材主线、整体线索脉络,是社会共同财富,属于思想范畴,不能为个别人垄断,任何人都有权对此类题材加以利用并创作作品。 2.判断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从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是否接触过权利人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相似等方面进行。在判断是否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较作者在作品表达中的取舍、选择、安排、设计等是否相同或相似,不应从思想、情感、创意、对象等方面进行比较。 3.按照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保护作者具有独创
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9号: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79号 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捆绑交易/垄断/市场支配地位/搭售 裁判要点 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捆绑在一起向消费者收取,侵害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不利于其他服务提供者进入数字电视服务市场。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第5项 基本
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8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78号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相关市场 裁判要点 1.在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中,界定相关市场通常是重要的分析步骤。但是,能否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经营者的市场力量及被诉垄断行为对竞争影响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如果通过排除或者妨碍竞争的直接证据,能够对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及被诉垄断行为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则不需要在每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都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 2.假定垄断者测试(HMT)是普
2017-03
2017年2月,77岁的李女士以购买的袋装酒生产日期标示不清为由,将顺天府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000元。据悉,这是李女士一家第7次因袋装酒问题起诉顺天府公司。昨日上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历经近一小时公开审理,驳回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曾因买酒索赔获1.6万元赔偿金 2017年2月,门头沟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原告李女士诉称,2016年6月19日至22日期间,她先后在门头沟顺天府两分店共购买5袋单价为2.9元的原浆酒。2017年2月8日,李女士以上述酒均未标注生产日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顺天府公司退还购物款14.5元,并给付赔偿金5000元。 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此前李女士的儿子赵迎、赵树以及儿媳王霞3人针对顺天府公司提过6次关于袋装酒的诉讼。 2016年10月-11月间,赵迎、王霞、赵树分别将顺天府公司诉至法院,分别称2016年6月19日-22日从顺天
2017-03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用以次充好方式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被告人高某、于某分别被判处罚金15万元及8万元。 2015年7月,上犹县某企业因为生产需要购买大量氢氧化钠(俗称“片碱”),遂通过网络查找并联系了被告人高某、于某所在的生产企业。当年7月底,上犹某企业派出采购人员吉某前往河北省高某、于某的企业洽谈采购事宜。在洽谈中,吉某明确表示需要采购40吨规格为99%的“片碱”,而高某和于某为了“留住这笔大生意”,却在明知自己企业仓库内的“片碱”纯度不够的情况下,仍与吉某签订了总金额为84000元的销售合同,并收取了吉某支付的92%的货款。之后,高某、于某将40吨纯度仅为30%左右的“片碱”发往上犹交货,企图以次充好,蒙混过关。但上犹某企业在收货后多次比对试验,发现该批“片碱”均达不到原料使用的要求遂向警方报案,后经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该
2017-03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神龙架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岳某、朱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 被告人岳某对非法毁坏9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朱某对非法毁坏4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自愿认罪。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决岳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朱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因经济利益的驱使或法律知识的欠缺,非法采伐、毁坏或贩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造成红豆杉资源的不可逆破坏,给该区珍稀保护植物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危害。为了加大对林区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努力实现绿色、转型跨越发展,林区人民法院自2014年在刑事审判庭设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合议庭以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有效保护了神农架林区的生态环境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7-03
近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6年4月25日上午10时许,临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依法对被告人郭某某的租住房进行搜查,在其卧室的床上及床左边小桌上查获白色晶体3小包和2瓶、黄色晶体1瓶共28.422克,经鉴定,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红色药丸5粒、咖啡色粉末1包、红色粉末1瓶,共2.4954克,经鉴定,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及咖啡因成分;在其厨房洗手池下面的洞内查获白色晶体共266.1131克,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咖啡色粉末共6.9090克,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在郭某某停放在楼下的女式摩托车储物箱内查获白色晶体共77.4248克,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以上从被告人郭某某处共查获的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共计381.3677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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