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之源

知本正心·行当前事·同源共流·创百年所

结婚六年喜得“贵子” 亲子鉴定一场虚空

  2012年4月26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认为原告有重大过错,要求过错赔偿得到支持。

  阿飞与阿红2003年开始一起生活,几年没有子嗣,双方于2009年4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并于同年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阿飞及家人对孩子疼爱有加。

  一次偶然的机会,阿飞发现妻子与别人的聊天记录说孩子并非自己亲生,对阿飞犹如晴天霹雳,震惊之余,他带孩子到医学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是:孩子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双方为此发生争吵甚至扭打。阿红觉得感情破裂遂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阿飞则认为阿红有重大过错,要求对方支付过错损害赔偿等共16万元。庭审中阿红认为是丈夫患有不育之症导致后来的事情发生,阿飞认为妻子明显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有重大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本案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甚至生育了他人的孩子。女方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极大伤害了男方的感情,对阿飞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精神打击,致使其遭受了严重伤害,阿红应当以金钱赔偿的方式对阿飞的精神损害给予安抚。

  后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离婚,阿红赔偿阿飞4万元。

来源:法律教育网 

正之源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