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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架设“私服” 侵犯著作权被判刑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被告人黄某、陈某纠集在一起,经预谋策划后,在未经传奇游戏著作权人上海盛大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便在常德市武陵区水榭花城A座612室,私自从网络上下载私服火龙版1.08版本,提供游戏平台供玩家玩游戏,并从网易交易平台收取玩家的游戏费。此期间,两被告人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317 060元,共获得利润人民币66 000元。案发后,两被告人已退缴赃款人民币100 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案发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回全部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可不致再危害社会,结合其他情节,遂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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