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布时间】2021-11-8
- 【标题】关于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发文号】
- 【失效时间】
- 【颁布单位】司法部 民政部 农业农村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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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来源】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111/t20211118_441869.html
- 【法规全文】
关于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民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民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民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全国普法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
为规范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规范适用于乡村“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训、使用、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规范所称“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党组织统筹推进“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培养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法治素养。
(三)坚持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力量,着力构建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分类施策、注重实效。遵循基层法治建设客观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拓展延伸工作覆盖面,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三、培养目标
到2025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各地可根据本地乡村分布、农村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目标,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四、“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具有较好的法治素养;
(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
(四)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接受教育能力;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