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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1. 【颁布时间】2021-11-18
  2. 【标题】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

  7. 【法规全文】

 

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1: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信访案

案例2:侨胞金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信访案

案例3: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报酬信访案

案例4:宋某申请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款信访案

案例5:曾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交通事故赔偿信访案

案例6:艾某申请强制执行工伤赔偿信访案

案例7:胡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办证信访案

案例8: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企业偿还欠款信访案

案例9: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村小组支付工程款信访案

案例10:某电梯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货款信访案




案例1:

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信访案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龚某不服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江西法院“院领导接访”制度促化解。



【基本案情】



龚某与王某英、涂某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王某某偿还83万元及利息,涂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涂某未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7月,龚某申请法院立案执行。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约还款90万元。2021年7月,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以该案未执行到位为由信访。江西高院通过院领导接访,耐心倾听其诉求,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的诉求应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江西高院立即督促指导下级法院对该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上门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不懈努力再次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成功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江西法院“院领导接访”制度成功化解涉执信访,减轻群众诉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的典型案例。“院领导接访”制度,是由江西各级法院院领导定期轮流带案“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畅通诉求渠道,高位推动矛盾化解,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案通过“院领导接访”制度及时找准龚某核心诉求,自上而下联动促成案件再次和解,有效地避免了龚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产生的诉累,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案例2:

侨胞金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信访案



——被执行人涉案10余件欠债上亿元,无能力履行判决义务。江西三级法院联动协调促执行和解。



【基本案情】



金某某与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2016年12月,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偿还8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国、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9月,金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在多家法院涉及10件在执案件,其财产被另案首先查封且全部存在抵押贷款情况。该院对被执行人吴某国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因身体原因无法收拘。根据申请执行人金某某提供的线索,该院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高安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有租金收入。但该租金被当地镇政府监管,用于偿还其拖欠的工人工资800余万元,以及税款、环保费、电费、物业费等1200余万元等。因租金不足支付全部工人工资和各类欠费,且受疫情影响租金下降,致案件难以执行租金受偿,引发金某某信访。江西高院予以执行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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