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莲县法院以李某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不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007年10月至12月期间,李某分三次向张某借款共计10万元。后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李某偿还张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2008年10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李某仅支付了3万余元。2014年4月,李某将其位于县城的一处房屋出售,得房款26万元,但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至公诉机关,李某被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情节严
2015-07
劳动市场上一直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公司老板没有经过公司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自行雇佣人员从事某一方面工作,并自行结算劳动报酬。那么,当出现劳动纠纷时,这些“临时工”是否可以像普通员工一样享受劳动关系带来的权益保障呢?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劳动争议案件。“临时工”钟某被法院判决成立劳动关系。 2013年4月15日,重庆铜梁县的钟南(化名)接受铜梁县某建材厂老板代强(化名)的雇佣,为代强驾驶货车(挂靠在铜梁县某运输公司),给该建材厂运输建筑材料。2013年5月底,因机械故障和操作不当,钟南驾驶的货车不慎发生侧翻,导致钟南受伤,货车损坏。在事故处理中,该建材厂认为钟南是代强个人招募,拒绝承认钟南是其员工。2014年2月7日,钟南向铜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6月4日,仲裁委员会裁定钟南与建材厂于2013年4月15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材厂不服,向铜梁县人民
2015-07
旅游旺季已到,不少游客选择拼车自驾游,这样既可节约路途费用又可相互照应,被称为“首例网上组团自驾游案”中的李女士等人却遭遇了境外游时中途散团的尴尬,因散团后领队拒退旅行费,李女士等8人将领队刘先生及刘先生发布组团活动贴的绿野网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李女士等8人称在绿野网看到刘先生发布的欧洲自驾20日游的活动召集帖后纷纷报名参加,并按每人3.2万元的标准向刘先生支付了旅游费,以便其在旅行过程中统一支付大家的食宿及旅费。到达欧洲后不久却发现食宿标准与刘先生事前承诺大相径庭,经多次沟通无效后,刘先生强行散团。李女士等8人按原线路继续旅行并另行支付了住宿等各项费用,此外刘先生将原本自己及两名案外人使用的汽车留给了李女士等人,造成额外的汽车使用费损失等。回国后,刘先生拒绝退还散团后的旅行费用构成不当得利,而绿野网的经营单位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015-07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日前对5起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受害人数近300人,其中7名被告人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刑罚。 法官分析指出,这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主要利用口口相传、虚夸公司和项目实力等方式,骗取投资人信任,对此公众必须提高警惕。 许以高额利息,骗取百姓投资 案件显示,犯罪嫌疑人刘某甲、刘某乙、杜某某等,于2010年初成立公司,对外宣称拥有挖砂船等经营项目,并以6%的月息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也就是一年利息为本金的72%。 经审计,到2011年12月,刘某甲、杜某某等先后非法吸收黄卫青等129人共计1.1亿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这个公司的唯一业务就是非法集资,集资款项基本没用于刘某甲宣称的经营项目,即采砂船采购和运营,而是用偿还前期借款本息、非法集资退赔和提取高额管理费,三人在这1.1亿元中提取管理费达3
2015-07
云南玉溪市易门县一男子非法将16亩林地铲除,欲改种核桃,致使国家公益林大量毁坏,而因此触犯法律。易门县人民法院16日透露,该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5年1月31日至2月4日间,被告人杨某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到易门县马宗岭山场(亮山菁,铜厂乡纱衣村委会6组集体山地),雇请挖机剥离地表植被,非法占用林地,造成国家公益林大量毁坏。经玉溪市玉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杨某非法占用的土地为1.085h㎡(16.2746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的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原有表植被大量毁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某辩称其开
2015-07
听信“偏方”到江西购买猫头鹰治病,谁知病还未治却受到法律的制裁。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16日披露,该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4年12月26日,被告人王某乘车前往江西省宁都县长胜镇,在圩场看到有人贩卖猫头鹰,于是他以26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准备带回家给犯有头痛病的老婆食用。当天下午,运载该猫头鹰的车途经长汀县古城镇319国道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鉴定,王某所携带的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发后,王某后悔莫及:“我不知道买猫头鹰吃是违法的。” 据办案法官介绍,《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2015-07
笔者16日从广东惠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张某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使用pos机为他人信用卡套现,从中收取手续费,后被公安抓获,近日被惠州大亚湾法院判非法经营罪入狱。 据了解,在2014年3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蓝湾半岛肯德基餐厅等处,使用商户名称为深圳市某鑫电器商行(商户号为847440357221xxx,终端号为999147xx)的银联POs机为他人信用卡刷卡套现,并收取套现金额0.5%~1%的手续费进行牟利。 经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查询核实,商户名为深圳市某鑫电器商行的POS机在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1月1日期间的交易金额为1846689元。2014年11月9日,公安民警将正在为他人刷卡套现的被告人张某抓获归案,并缴获POS机、银行卡、交易小票等物品。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家属主动代为退
2015-07
女子李某赴美探亲,居留美国8年。被限制入境后,她冒用妹妹身份信息办护照到美国,再次被发现。昨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李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其管制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多次冒用其妹的身份,并用其身份证和户口办理护照和赴美签证,在2010年、2011年期间,先后非法出入国境共计4次。2014年7月,在李某第5次准备出境时,被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发现并将该事件报至公安机关。2014年12月,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将其逮捕。今年7月,武侯检察院向武侯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某犯偷越国境罪。 据李某称,其1999年去美国探亲,后来一直在美国帮其女儿照看小孩,逾期居留了8年,因违反美国法律,使用本人的身份不能办理签证。于是想到用妹妹的身份办理护照,重新签证前往美国。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2015-07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王蕾)7月16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购买假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犯购买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陈某以四万元人民币向绰号“陈哥”的男子(另案处理),购买假币28万元。交易完成后,陈某发现,购买的假币,每一札钱币,除了第一张和最后一张为单面印刷的假人民币外,其余的全是白纸。陈某立即报警,旋即被公安机关控制,检察机关以购买假币罪将陈某起诉至武侯区人民法院。 该案承办法官说,被告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向他人购买假币,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虽然涉及金额巨大,但被告购买到的假币大多为白纸,完全不具有在市场上流通的可能性,因此视其为犯罪未遂。而且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案经过,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故依法从轻处罚。 “出售假币是违法行为,购买假币也触犯了法律,必须受到惩处。”
2015-0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安监总厅统计〔2015〕64号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5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7月13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国务院授权或委托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适用本程序。 一、事故调查准备 (一)信息接报及处置。 1.办公厅(总值班室)接到特别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报告办公厅负责人;按照响应程序通知相关司局及应急指挥中心做好赴现场准备工作。 办公厅(总值班室)负责起草《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经总局领导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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