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过半,出租人忽然将用于收租的银行账户注销,并且拒收承租人缴交的租金,承租人无奈将应缴房租提存,然而此时出租人却将承租人诉诸法院,说他不交租金,因而闹上法庭。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出租人拒收租金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出租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0年,老何与小刘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老何将一间店面出租给小刘,租赁期间从2010年至2016年,并约定了租金第一、二年为4万元/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上浮10%直至合同终止或解除,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间小刘应按时支付租金,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时,老何有权解除合同。 2014年7月,老何突然将收租的银行账户注销。2014年10月、2015年1月,小刘两次向老何邮寄告知函,告知老何因其提供的收取租金的账号被注销,小刘无法向老何支付店面租金,要求老何在收到告知函之后5日内与小刘联系
2015-08
象州 欠债男被绑炸弹逼进银行取款 三名追债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有炸弹!”去年11月13日,一男子进入象州县某银行后喊道——他不是抢劫银行,而是被追债人绑上简易炸弹胁迫取钱还债务。案发后,3名追债人被象州县人民法院判处一年八个月至四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今年8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 欠债男子被绑炸弹取款 巫先生是象州县某银行营业厅的保安。2014年11月13日下午,他上班时看见一名中年男子走进营业厅柜台前,尾随其后的是一名年轻男子。中年男子取款时输入密码,银行人员提醒他“密码错误,无法取钱”。取钱未果后,该男子朝银行大门口走去,后面仍跟着那名年轻男子。其间,该男子突然大喊“有炸弹,快报警”,并迅速抱住年轻男子。巫先生以为年轻男子身上有炸弹,连忙配合中年男子抓人。 几名民警接警后到场,将嫌疑人覃某控制住。确认安全后,中年男子才脱下外套,
2015-08
【案情回放】 2013年5月10日,被告赵某出具借条向原告姚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月利率为2%。被告王某用自己单独所有的一套闲置住宅楼房作抵押担保,并在借条的抵押担保人处签了名。姚某将30万元借款汇入赵某的银行卡后,王某将抵押楼房的产权证书交付姚某保管。姚某与王某经过协商,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姚某多次催促赵某及王某还本付息,赵某与王某均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姚某将赵某与王某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赵某依约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要求王某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抵押担保责任。被告赵某辩称,原告姚某诉称事实属实,但本人无力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被告王某辩称,本案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法院判决赵某依约返还姚某借款并支付利息,王某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抵押担保责任。 【不同观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抵
2015-08
裁判要旨 在集资诈骗中,被害人案发前放弃对被告人的财产返还权对犯罪数额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且执行时被告人仍需返还财产,但可作为无主物上缴国库。 案情 2003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被告人余宏清以经营医疗器械需要资金为名,以30%至60%的高额年利率为诱饵向16人非法集资16152.8万元,案发时除归还部分本金和支付部分利息外,余宏清仍有12994.78万元未归还。余宏清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赌博、购买房产、高档汽车、奢侈品及个人挥霍。案发前,其中两名被害人池某和何某分别通过书面和口头形式,表示对余宏清未偿还的共4140.89万元本金予以放弃。 裁判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宏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做医疗器械生意急需资金的事实,以30%至60%的高额年利率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宣传集资信息并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集资参
2015-08
股东参与公司的工作,双方也可形成劳动关系。 ■案件回放:股东退股,要求支付工资待遇 2011年9月,王女士参股唐山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并持有49%的公司股份。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王女士在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职务,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工作期间,该劳务派遣公司未支付王女士工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口头承诺王女士每月工资3200元,年底一次性支付。2013年3月8日,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与王女士签署了《退股协议书》,不再让王女士担任经理,王女士离岗。 王女士要求支付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8日的工资41600元,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5200元,补缴2012年1月至 2013年3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仲裁庭上,王女士提出,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她在该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期间, 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支付工资和缴
2015-08
飞行员是一个令人向往的职业,但他们要辞职却没普通人那么容易。资深机长赵伟(化名)就为辞职一事与老东家南航打起了官司。去年,赵伟提出辞职,南航不同意放人,至少也要赵伟赔偿70万元培训费才能走,双方就此发生纠纷。法院一审判决解除两者劳动关系,并判赵伟赔偿31万余元。南航不服又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一审:机长赔偿31万元 法院一审后认为,赵伟入职南航,虽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限制其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因此南航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向赵伟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 同时,一审法院认为,飞行员具有特殊性,属于高技能人才,需要长时间的能力培养过程和持续的能力保持过程。南航为此付出了高额的培训费用,因此赵伟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给予补偿。南航提交的证据所显示的培训金额仅为31万余
2015-08
重庆开县教委原副主任张某利用担任招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上百名“高考移民”开绿灯。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犯受贿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9.6万元。 被告人张某利用担任开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2008年、2009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期间,明知开县某私立中学报名参加高考学生中有不符合在重庆报名参加高考的外省考生,因徇私利,仍违规予以通过审查,使戴某、何某招收的100余名外省考生顺利通过高考报名,收受戴某、何某好处费29.6万。 期间,市纪委清查高考移民,张某担心事情败露,便将收受的钱财退还戴某。调查结束后,张某见没有查到自己,又从戴某处拿回退还的钱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应数罪并罚。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受贿的
2015-08
沂南县一老汉加入“全能神”邪教,5年内发展十余名教徒,组织聚会百余次。近日这名老汉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办案法官介绍,韩某家住沂南县辛集镇,今年已近70岁。子女均已成家立业,韩某只身一人生活。2007年秋,韩老汉加入“全能神”后,被安排在沂东小区第十八教会先后尽“浇灌”、“带领”、“接待”本分。韩老汉供认,他入会后,尽“浇灌”本分六至七个月,“浇灌”十余名教会成员,组织成员阅读“全能神”书籍,观看“全能神”光碟。之后,他又尽“带领”本分三年左右,组织成员聚会百余次,最少五六天聚一次,收发“全能神”的宣传品,收转宣传“全能神”的光碟200余张、书籍140余本;尽“接待”本分一年左右,他的住所成为教会成员的接待之家,他所组织的教会成员聚会均在其家中举行。 加入“全能神”几年后,韩老汉逐渐产生悔意。2012年夏季,“全能神”发现韩老汉行为消极
2015-08
沂南县一老汉加入“全能神”邪教,5年内发展十余名教徒,组织聚会百余次。近日这名老汉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办案法官介绍,韩某家住沂南县辛集镇,今年已近70岁。子女均已成家立业,韩某只身一人生活。2007年秋,韩老汉加入“全能神”后,被安排在沂东小区第十八教会先后尽“浇灌”、“带领”、“接待”本分。韩老汉供认,他入会后,尽“浇灌”本分六至七个月,“浇灌”十余名教会成员,组织成员阅读“全能神”书籍,观看“全能神”光碟。之后,他又尽“带领”本分三年左右,组织成员聚会百余次,最少五六天聚一次,收发“全能神”的宣传品,收转宣传“全能神”的光碟200余张、书籍140余本;尽“接待”本分一年左右,他的住所成为教会成员的接待之家,他所组织的教会成员聚会均在其家中举行。 加入“全能神”几年后,韩老汉逐渐产生悔意。2012年夏季,“全能神”发现韩老汉行为消极
2015-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发〔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自2015年8月20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实施细则备案和执行情况定期报送工作,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9日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遇有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过问案件、说情打招呼或者打探案情的,应当予以拒绝。 第三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遇有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
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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