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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建房帮工受伤引来赔偿

  2012秋,魏某找了几十个人帮忙为自家建造仓房,在仓房上盖时,同村的王某主动到其家中要求帮忙上房盖,魏某心中不同意王某帮忙,但又不好意思当面拒绝,便跟王某说,一会你就跟着喝酒就行了。在王某上房的过程中,魏某没有阻拦,也没有明确拒绝王某帮忙,当王某在房顶上瓦时不慎坠落到地上,将左小腿摔成骨折,住院医疗费一万多元,王某要求魏某支付全部医疗费,因此二人产生纠纷,王某后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魏某没有明确拒绝王某的帮工要求,应对王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款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法院认为,明确拒绝帮工是指在语言上使用肯定的词句表明不用帮工人帮工,或者在行为上明确阻止帮工人帮工。从本案看,魏某没有使用肯定的词句明确拒绝帮工,也没有在行为上明确阻止帮工人上房帮工。所以,法院判决认定魏某没有明确拒绝帮工,魏某承担王某的全部医疗费用。

来源: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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