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商贸发[2010]239号 【发布日期】2010-06-24 【生效日期】2010-06-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商贸发[201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网络购物是依托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新型零售形式,具有流通环节少、交易费用低、资金周转快、流通效率高、销售范围广、消费者购买方便等优势。发展网络购物,有利于企业拓展营销方式、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带动创业就业,有利于促进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健全产业链。近年来,我国网
2010-07
[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大连保税区闻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保税区慧能大厦811室。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奋进四路。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2001年7月,大连保税区闻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闻达公司)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山东鄄城建融有限公司(简称建融公司)和作为代理方的山东省鄄城县进出口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二份(编号分别为401246、400219),三方约定:“甲方通过代理方向乙方”(实际上进出口公司是建融公司的出口外贸代理)购买二氯异氰脲酸钠,401246号合同为购买10-30目粒状二氯异氰脲酸钠120吨,每吨价格为930美元FOB青岛港(因为闻达公司作为保税区内的公司,其购买二氯异氰脲酸
2010-06
[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巴拿马浮山航运有限公司。 1997年1月1日,船舶经营管理人青岛汇泉船务公司为巴拿马浮山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浮山”轮,向青岛人保投保。同日,青岛人保出具编号为009970098的船舶保险单。该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限自1997年1月1日北京时间0时至1997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24时止,保险条件为根据本公司“船舶保险条款”(1998年1月1日制定的格式条款)承保,保险险别为一切险加战争险,保险金额为100万美元,保险船舶为“浮山”轮,免赔金额为2500万美元,保险费为按约定费率计算,付费办法为按季平均交费。其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第1条“责任范围”第二款“一切险”为“本保险承保上述
2010-06
一、案情 王某有祖传民宅一幢,该房产在社会主义改造中被充公。后经落实政策,该房产又发回王某。该房有两层,每层116平方米,还有房前128平方米和房后83平方米的两个院落。房屋土地权证完备。 2003年12月该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拆迁入请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事务所仅对房子进行了评估,未对空地进行评估。拆迁人也不同意对空地进行补偿,双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遂向某市城市拆迁办公室申请裁决。拆迁办公室裁决对院落、空地不予补偿。被拆迁入王某不服,诉至法院。 二、分析 该案例的焦点在于对拆迁范围内的院落、空地是否应当予以补偿。对于这一问题,有两
2010-06
[案情] 原告:山东省文登市泽库长宏渔业公司。 被告:山东省荣成市靖海渔业公司。 原告所属“鲁文渔2385”、“鲁文渔2386”(简称2385、2386)1995年2月20日建造,木质,长17.2米,宽3.80米,深1.40米,额定功率29kw,总吨位20吨。被告所属“鲁荣渔1463、1464”(简称1463、1464)1994年4月1日建造,钢质,长31.26米,宽5.40米,深2.50米,额定功率163.9kw,总吨位84吨。 1998年1月10日,2385、2386从文登市张家港长会口码头出海捕渔作业。1月17日约16:00时,因风大从87/9渔区返航,罗航向340°。当时东北风6-7级,能见度较好,头船2385在前,二船23
2010-06
一、基本案情 2001年10月11日、11月8日、12月27日WS公司与广源公司签订了四份买卖果脯合同。合同签订后,广源公司通过海运将货物运至目的港,WS公司接受货物时发现到港货物与合同和信用证约定不符,且所有货物都处于腐坏状态。WS公司委托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不莱梅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货物“无法在市场上销售”且“不符合提单和发票上的描述”,依照德国进出口管理和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货物被销毁。同时,龙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证明广源公司在发运给WS公司的果干果脯中有掺装换货的事实。而广源公司根据WS公司开出的信用证得到全部货款。WS公司为该批货物的运输和处理,支付了运输、码头、检验、仓储及销毁等相关费用。为此,WS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四份销货合同;2
2010-06
[案情] 原告:何晗。 被告:垦利县垦利镇复兴村村民委员会。 原告诉称,其丈夫李德民是外地人,她们结婚登记后二人户口均落户在垦利县垦利镇复兴村。多次向村委提出要求划分宅基地的申请,被告一直借故不给划分宅基地。因为没有住房,一直没有举行婚礼,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职责。 被告辩称,接到原告的申请后,村委会经慎重研究,没有批准原告的申请,依据是《复兴村村庄规划条例》和《关于宅基地的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两个规定均是经村两委、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讨论制定的。根据规定,本村宅基地只分给男的,不分给女的。 [审判] 原告于2001年第一次起诉时,垦利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2010-06
[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即墨市段村镇政府。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先保。 原告刘先保,系即墨市段村镇建筑公司经理。1988年3月,即墨市段村镇人民政府以段字(1998)第3号文件任命刘先保为段村镇建筑公司经理。1993年9月,段村镇政府决定成立青岛昶旭工贸总公司,并与镇政府工业办公室合署办公。1994年1月1日,青岛昶旭工贸总公司与段村镇建筑公司签订《镇属企业承包责任书》1995年1月1日,青岛昶旭工贸总公司与段村镇建筑公司又续了一年,改名为《镇属企业承包合同书》。合同规定:承包期一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上交利润3万元;承包期限内,发包方有对承包方企业经营者(厂长、经理、财务科长、主管会计)的人事管理权力。合同签订后,原告刘先保作为承包方段村镇建筑公司的经营者即组织
2010-06
案情 G、M系同村村民。1983年该村调整村头荒地时规定,调整后的土地归新分得土地的村民使用,原先土地上的树木仍归原土地使用者,生长年限不限,不准再栽。G分得了原先属于M使用的土地。2004年春, G欲将该土地上的树木清除该种杨树,M不让,称其中有其20棵树木,二人发生纠纷。经村委会、乡司法所调解未果,G遂以侵权为由诉至法院。G诉称,自己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已20多年,地上的树木都是自己的,M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林木所有权。M则辩称,自己的地分给G时上边即种有树, G清除其树木是G侵权,应驳回其诉请。 分歧 对该案如何处理,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此案不属法院管辖,应驳回G的起诉。理由是,G、M之间争议的林木所有权权属不明,应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收案范围,G起诉不符合民诉
2010-06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 【发布文号】银发〔2010〕186号 【发布日期】2010-06-17 【生效日期】2010-06-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网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
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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