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司法改革纲领性文件出炉
透析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10个关键词
将量刑纳入庭审、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有望消灭、裁判文书要在网上晾晒、对受害人实行国家救助……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纲要包括五个方面30项改革措施,勾勒出新一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远景。
关键词一: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
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研究制定《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这是三五改革纲要在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制度一节中明确提出的。
此外,纲要还明确,完善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落实检察机关和律师在刑事审判中的职能作用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同时,建立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公开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加强同步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促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期限的立法完善;完善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适用条件和裁定程序;完善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制度,规范财产刑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诉讼调解,促进裁判执行;完善刑事证据制度,制定刑事证据审查规则,统一证据采信标准;建立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和保护制度,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和程序。
关键词二:综合审判庭探索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
三五改革纲要在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审判制度一节中特别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直辖市和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大中城市,探索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审判庭。
纲要还特别明确:“推进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进程,促进行政诉讼审判体制和管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明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制定简易程序审理规则。建立新型、疑难、群体性、敏感性民事案件审判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保证裁判标准统一。”
关键词三:审执分离执行异议之诉由原审判庭审理
执行体制多年来一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针对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体制,三五改革纲要再次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规范人民法院统一的执行工作体制。完善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完善执行异议和异议之诉制度。贯彻审执分立原则,建立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的执行体制,当事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判庭审理。
规范诉讼中财产控制措施的工作分工,完善评估、拍卖、变卖程序,健全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和分配制度,制裁规避执行行为。
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依法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执行的法律义务;推动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关键词四:审判管理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审判管理”这一新兴词语在三五改革纲要中被提出,无疑成为了一个亮点。
三五改革纲要强调,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适用于全国同一级法院的统一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规范审判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工作程序。
针对法院接受外部制约与监督机制,纲要还特别提出:“完善人民法院自觉接受党委对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工作机制。”
关键词五:职业保障非法干预法院独立办案将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