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二五”时期,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进一步巩固了我国的知
2017-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破解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的关键,对于切实解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保护不够严格、服务能力不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缺乏强有力支撑等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要求,为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在知识产权综合
2017-01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通过网络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货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 第四条 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第五条 鼓励网络商品销售者作出比本办法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第二章 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
2017-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0日 法释〔2017〕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是指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商标撤销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及无效宣告复审等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第二条
2017-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法发〔2016〕34号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决定,结合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1.深刻认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窗口。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对完善我国经济体制机制是有力的推动,在法律实施方面有重大影响。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做好司法应对,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树立大局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自贸试验区的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2.依法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制度创新。自贸试验区的建设肩负着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
2017-0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提出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产权制度重要意义,明确产权保护的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依法保护产权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保护企业和个
2017-01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
2017-01
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较快,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服务领域日益拓展,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当前涉外法律服务业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政策措施还不健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比较匮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新
2017-0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5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5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1月4日为依法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相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 下列犯罪案件,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案件”:(一)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犯罪案件;(二)受贿
2017-01
就算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对于孩子的爱总是不变的,作为父母,也总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孩子,那么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几年后可以反悔么?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就有这么一位刘先生,于近日向秀洲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时赠与儿子房屋的行为,并要求法院分割该房屋。而法院在审理后依法驳回了原告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刘先生与蒋女士于2005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结婚伊始双方感情尚好,可由于工作繁忙,再加上性格上的差异,两人之间渐渐有了龃龉。经过长时间的争吵和冷战,双方终于在2012年7月协议离婚,当时儿子年纪尚幼,便约定儿子由蒋女士抚养。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将双方目前居住的房子给蒋女士母子居住,承诺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在刘先生付清贷款后归其子所有。 之后几年,蒋女士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刘先生也会按月补贴生活费给母子俩。可到了2016年6月,刘先生却突然向法院起诉称:约定的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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