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之源

知本正心·行当前事·同源共流·创百年所

销售山寨名牌手机数百只 淘宝店主获刑

乐于在“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上冲浪购物的人们经常会看到诸如“完美终极版苹果4代超低价”等夺人眼球的山寨手机广告,而其远低于正品的价格更是让人怦然心动,可事实上这种经营、销售假冒名牌手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9月29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当庭判处销售该类手机的被告人林镇流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3.5万元。
被告人林镇流自高中毕业后便在上海某移动通讯市场内打工。2009年2月,林镇流在淘宝网上注册了名为“永诚之宝188”的网上店铺,开始对外销售以苹果、诺基亚、三星、索爱等名牌为主的山寨手机及配件。
据林交代,这些山寨手机系其利用打工时积累的人脉关系,从通讯市场内批发购入的,他还制作了酷似正品的精美广告发布在网店上,每只可获利50元以上。由于其所销售的手机外形时尚,价格低廉,吸引了众多买家,生意日渐红火,林便又租借门面,开设了实体店。
今年1月,林镇流因涉嫌从事侵害知识产权犯罪活动被抓获,公安机关从其实体店内当场查获了库存山寨手机200余只,货物价值超过5万元。另查明,林镇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仅通过网店便向近300名用户销售各类山寨手机339只,销售金额达22万余元。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认定,被告人林镇流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且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鉴于林镇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本文来自: 法易网 www.148365.com ]
正之源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