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之源

知本正心·行当前事·同源共流·创百年所

盖房不做防护瓦工触电身亡 无资质包工头获刑

无资质工头徐某某安全意识差,盖房不做任何防护,违规施工,导致雇工触高压电身亡。10月11日,徐某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2011年5月,被告人徐某某在无任何施工资质的情况下雇佣吕某等人给来安县三城乡固镇村的尹某家建房。在施工过程中,被告人徐某某明知尹某家房屋上方有高压电线通过,只是口头提醒吕某等工人注意,而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任何手续。5月24日上午,工人吕某在施工过程中,站在脚手架上,因手中的铝合金板触碰到房屋上方的高压电线,被电击后摔下地面死亡。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吕某系被电击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以上判决。
  [本文来自: 法易网 www.148365.com ]
正之源官方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