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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医生非法开诊所 擅自做节育手术获刑罚

        一退休女医生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未取得执业医生资格的情况下,在家中私开诊所,多次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和摘取节育环。日前,被告人王兰乐因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现年73岁的被告人王兰乐系宿州市某医院退休职工。自2007年开始,王兰乐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未取得执业医生资格的情况下,在自家开设私人诊所,多次为他人进行做药物流产及摘取节育环手术。

        2010年7月中旬的一天,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白陈村育龄妇女张某怀孕经做B超得知是女孩后,逐于当月21日到被告人王兰乐家中开设的私人诊所内,王兰乐应孕妇张某的要求,于次日擅自用药物为张某进行了终止妊娠术。同年7月份的一天,埇桥区大店镇大顾村育龄妇女陈某想生育二胎,遂到被告人王兰乐私人诊所内,王擅自为陈某摘取了节育环,致使陈某在2011年1月政策外怀孕第二胎。

        另经查明,2010年5月、10月的一天,被告人王兰乐还先后擅自为育龄妇女李某、刘某用药物进行了终止妊娠术。

        2012年4月20日,埇桥区计生部门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被告人王兰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兰乐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未取得执业医生资格的情况下,多次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及摘取节育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了从轻并适用缓刑。

来源: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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