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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排放有毒气体 致邻厂树木枯死要赔偿

        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一夜之间,大批树木莫名受到损害,损失高达18万元,经过调查,隔壁工厂车间化工原料泄露是元凶。

        2012年6月6日,海门市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们赫然发现,厂区内大批榉树、桂花、银杏等树木叶片大量发黄、脱落,往日里郁郁葱葱的树木一下子变得萎靡不振,可是却不知因何而起。6月7日,树木树叶发黄、脱落的情况更加严重,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所在园区政府进行举报。

        无独有偶,就在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树木莫名受到损害的同时,厂外的农田也同样出现了植物发黄、落叶的情况,不知所措的农民们也向园区政府进行了举报。

        经过加紧调查,真相很快水落石出:6月5日晚间,位于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东侧的某绿色制冷剂有限公司的车间发生了氟化类有毒气体泄露。由于该绿色制冷剂有限公司位于化学股份公司的上风向,因此在有毒气体泄露的情况下,位于下风向的化学股份公司和周围农田的植物便遭了殃。

        由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受到损害的树木损失高达18万元,经过政府调解,双方对赔偿意见始终不统一,无奈之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只有选择诉至法院维护权益。

        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也是化工单位,也会排出有毒的气体,即使有废气造成的原告方树木死亡,也是诸多原因造成的,根本不能强加于被告一家。而原告坚称是被告单位排放或者泄露有害气体造成原告单位的绿化树木受损,必须予以赔偿。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某绿色制冷剂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2万元,了结了该案。

来源: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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