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以收购“抗癌药-动物胆红素”为幌子,由三人设圈套、演双簧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骗子们利用人们贪图利益的心理,屡屡得手。
2010年10月10日早晨,家住安徽省凤阳县临淮镇南岗的鲁大爷准备去交电费,推着自行车在路上正走着。一个自称是山东制药厂的陌生男子向其询问何处有制药厂,称其是购买动物胆提炼的可以治疗癌症的新药-胆红素,并称愿以每粒200元价格收购。此时,路边又一名陌生男子走来搭讪,说自己曾经给一个张医生家做过装潢,知道张医生有这药。于是鲁大爷在“装潢工”的劝说下去找“张医生”,走了不远正巧遇见“张医生”并拿出一盒胆红素称可以150元每粒出售。此时,装潢工说一盒药500粒可以尽赚差价25000元,不如二人合伙买了再卖。鲁大爷一算有利可图,掏出身上的3000元现金又回家拿了存折到银行取了28000元用以买药;但一转眼,买药人、装潢工、张医生都不见了踪影。
在此前后期间,家住凤阳总铺、黄湾、滁州乌衣镇的张某、肖、袁某都遇见了这三位“买药人、装潢工、张医生”,分别被骗去现金4000元、10000元和3600元及手机一部。被骗情况与鲁大爷相同。
多行不义必自毙,随后一伙人被抓获。经查,上述一系列案件均系家住明光的王元兵、朱万晓、周应辉(另处)三人为了获取不义之财,租用孟某的轿车窜流窜作案所为。
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朱、孟三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案件具有的从轻处罚情节,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没收供犯罪所用的轿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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