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果不满,赵氏三姐妹在民警维持现场秩序、护送运送票箱的警车离开过程中,阻止民警执行公务,阻碍车辆通行,致该路段出京方向严重堵塞达2小时。检查机关将3姐妹公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
2010年7月,赵村举行村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因对选举结果有异议,部分村民对选举票箱进行抢夺,并拦截运送票箱的警车。在民警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的过程中,赵三姐躺在出村方向的马路上,阻碍车辆通行。赵二姐、赵大姐则对现场执勤民警进行辱骂并拒不听从劝阻,致使众多村民在路上围观、滞留。该村公路属于市级公路,赵氏三姐妹引发的行为该村马路出京方向三条车道被严重堵塞,时间长达两个小时。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氏三姐妹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三姐妹同样的刑罚,均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本文来自: 法易网 www.14836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