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布时间】2022-4-11
-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 【发文号】
- 【失效时间】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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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WYcCEsCGYagU0F19TtHXw
-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人格权是人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具体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人格权法律制度独立成编,彰显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基本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包括人格权在内的人权司法保障事业发展,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不懈追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人权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192675件,同比增长19.2%,其中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精神性人格权纠纷同比均有增长,这反映出人民群众维护人权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法院人权司法保障的任务更加艰巨。
今年是民法典施行的第二年。为彰显人民法院人格权司法保护显著成果,指导全国法院正确适用民法典人格权法律制度,树立行为规则,明确裁判规则,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评选出九个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这九个案例,均为民法典颁布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已判决生效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分别为:未成年人姓名变更维权案、养女墓碑刻名维权案、网络竞价排名侵害名称权案、智能算法软件侵害人格权案、知名艺人甲某肖像权和姓名权纠纷案、金融机构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征信记录引发的名誉侵权案、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可视门铃侵害邻里隐私权案、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
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目录
1.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应遵循自愿和有利成长原则
——未成年人姓名变更维权案
2.养女在过世养父母墓碑上的刻名权益受法律保护
——养女墓碑刻名维权案
3.用竞争对手名称设置搜索关键词进行商业推广构成侵害名称权
——网络竞价排名侵害名称权案
4.人工智能软件擅自使用自然人形象创设虚拟人物构成侵权
——“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
5.具有明显可识别性的肖像剪影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知名艺人甲某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
6.金融机构长期怠于核查更正债务人信用记录可构成名誉侵权
——债务人诉金融机构名誉侵权案
7. 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物业公司诉业主名誉侵权案
8.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
——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案
9.大规模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侵害人格权和社会公共利益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一
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应遵循自愿和有利成长原则
——未成年人姓名变更维权案
一、简要案情
2011年10月,被告向某云与原告向某杉(未成年人)之母郑某离婚,约定原告由母亲郑某抚养。原告跟随郑某生活后,郑某将其姓名变更为“郑某文”,原告一直使用“郑某文”生活、学习,以“郑某文”之名参加数学、美术、拉丁舞等国内、国际比赛,并多次获奖。2018年12月,被告向某云向派出所申请将原告姓名变更回“向某杉”。在原告姓名变更回“向某杉”后,其学习、生活、参赛均产生一定困扰。原告及其母亲郑某与被告向某云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将原告姓名变更为“郑某文”。审理中,原告到庭明确表示,其愿意使用“郑某文”这一姓名继续生活。
二、裁判结果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姓名是自然人参与社会生活的人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