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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必须出具离职证明?

  案例回顾:何平在一家地产公司做销售员,2011年7月入职时签订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10月,何平申请离职,之后获得单位批准并办理了相关手续。12月,何平的新单位要求他提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发现原单位未给离职证明的何平要求补发,不料却遭到了原单位的拒绝。这样导致他在新单位无法办理入职手续,最后只得将原单位告上了法庭。

  案例解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此看来,出具离职证明属于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这样一来,既可以让员工顺利就业也能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来源:中法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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