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之源

知本正心·行当前事·同源共流·创百年所

王建伟

王建伟,男,中共党员,前检察官、前法官,现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临沂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临沂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临沂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团队顾问律师。

专业领域:专注刑事辩护

执业理念:做一名负责任的刑辩律师

部分经典成功案例:

1、胡某某等三人轮奸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2、上某某公职人员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并给与国家赔偿)

3、宋某某故意伤害案(二审发生重审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并给与国家赔偿)

4、王某百万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公诉机关不起诉)

5、刘某某千万资金诈骗案(公诉机关不起诉)

6、张某某百万补贴诈骗案(公诉机关不起诉)

7、李某某销售年份茅台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公诉机关不起诉)

8、郑某某涉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案(公诉机关不起诉)

9、徐某某购买农机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公诉机关不起诉)

10、王某某非法采矿罪案(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1、李某某非法采矿罪案(二审发回重审后,原判5年6个月实刑改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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