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改变权利管理信息的作品,违法经营额6.3万元,违法所得2.82万元。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于2015年9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2万元,罚款人民币12.6万元。 来源:中法网学校
2016-04
2014年12月,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DJ020网”涉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莫某某开设“DJ020网”,向公众提供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达62286首,且会员数量众多,仅2015年两个月内,在线支付的订单总金额为6240元,等待付款的订单总金额达257547.48元。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等规定,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于2015年6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网络服务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40元,罚款人民币131.8937万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法网学校
2016-04
2015年6月,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运营的凤凰网以及苹果智能移动客户端软件“军事秘录合集”和“凤凰开卷”传播《中越战争秘录》一书,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点击数量大,且系反复侵权。 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3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等规定,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来源:中法网学校
2016-04
2014年6月24日,浙江省杭州市版权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郑某等复制并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图书和软件案进行调查。经查,2012年至2014年期间,郑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淘宝网销售自行复制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书籍和培训材料,郑某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王某某非法获利30余万元。 依据《刑法》第217条等规定,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3日作出刑事判决:郑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郑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何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
2016-04
2015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版权部门根据权利人投诉,对“风云丝路”网涉嫌侵犯“新丝路传说”网络游戏著作权案进行调查。因案件涉及金额较大,成都市版权部门依法将此案移送成都市公安部门调查。经查,2013年以来,邹某某等未经权利人许可,建立网站提供名为“风云丝路”的游戏私服,并出售游戏道具,非法获利120余万元。经鉴定,“风云丝路”私服游戏与“新丝路传说”游戏存在实质性相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等规定,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9日作出刑事判决:邹某某、邹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来源:中法网学校
2016-04
法制网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黄洁 专为移动端人脉社交服务的应用APP“脉脉”,因非法抓取使用“新浪微博”用户的头像、名称、职业和教育等信息,被新浪微博告上了法院。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脉脉”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新浪微博经济损失200万元。 新浪微博由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经营,是社交媒体网络平台,也是向第三方应用软件提供接口的开放平台。而二被告北京淘友天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脉脉”,在上线之初曾和新浪微博合作,其用户可以通过新浪微博帐号和个人手机号注册登录脉脉,用户注册时还要向脉脉上传个人手机通讯录联系人。但微梦公司随后发现,脉脉用户的“一度人脉”中,大量非脉脉用户直接显示有新浪微博用户头像、名称、职业、教育等信息。为此,双方终止合作,新浪微博还将脉脉以不正
2016-04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彭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新余市渝水区水西镇彭家村委彭家村山场承包给了江西某果业有限公司及钟某某,2015年8月24日、25日,被告人彭某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雇请工人擅自砍伐了江西某果业有限公司在彭家村山场种植的泡桐树,并销售给吉安的一家木材货场。同月27日,被告人彭某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雇请工人擅自砍伐了钟某某种植在彭家村山场的泡桐树。经鉴定,被告人彭某某二次砍伐泡桐树的蓄积量共计14.4934立方米。2015年11月13日,被告人彭某某主动到新余市森林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江西某果业有限公司、钟某某均对被告人彭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某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蓄积量达
2016-04
近日,云南省金平县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起诉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15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未经批准,出资聘请农民工在金平县草鞋梁子开挖矿洞采铅锌矿,开工的第十天下午14时许,宰某某、崔某某、陈某某在该矿洞内施工时发生坍塌,宰某某和陈某某被土方掩埋,在巷道内拉土的崔某某先把腿部露在外面的陈某某救出。后二人叫来工友抢救宰某某,宰某某被挖出时已经死亡。经鉴定,宰某某的肝脏、胃内容物及组织中未检出毒鼠强、有机磷药等毒物,排除常见毒物中毒死亡。案发后,李某某与宰某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共支付人民币51万余元,宰某某的家属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请求对李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作为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直接责任的投资人,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
2016-04
近日,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树苗多次被啃食,而在自家林地投毒,毒害他人羊群的案件。 2015年3月,陈某为了防止邻居家的羊群啃食其林地内的树苗,将十斤玉米与甲拌磷(甲拌磷属于高毒类的杀虫剂类农药,国家农业部发出过公告,该类型农药禁止在瓜果蔬菜类农作物上使用)混合搅拌后,抛洒在自家的林地西侧和南侧地面上,并在林地西侧、南侧悬挂了三块写有“地内有毒、严禁放牧、如若不听、后果自负”字样的告示牌。2015年3月20日,被害人王某在陈某林地西侧草场放牧时,羊群进入陈某的林地并吃了地上拌有甲拌磷成分的玉米粒,导致74只羊死亡,价值52811元。经有关部门鉴定,被毒死的羊只胃内容物以及林地内剩余的玉米粒中均检出甲拌磷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为防止他人饲养的家畜啃食其林木,在其林地内投放毒害性物质,其行为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鉴于归案后陈某能如实供
2016-04
2010年11月12日,创博亚太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微信商标的注册申请。2011年8月27日,该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在法定异议期内,第三人张新河对该商标提出异议。2013年3月19日,商标局作出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创博亚太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014年10月22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创博亚太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后,创博亚太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日前,北京高院对上诉人创博亚太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原审第三人张新河微信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北京高院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认定虽有不当,但裁定结论正确,原审判决裁判结论正确,创博亚太公司的部分上诉理由虽然成立,但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故终审
2016-04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5 www.zzylawy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9061903号
技术支持: 智顺网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