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2015年12月23日至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参加会议。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中央国家机关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应邀列席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规划建议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对于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常态,更加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为推进“十三五”规划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提供
2016-12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16〕49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落实《中国银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指导意见》(银监党发〔2015〕5号)要求,加强银行业法治建设,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经营,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建立健
201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 法发〔2016〕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的重要意义1.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加强产权保护,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夯实党长期执政社会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必
201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法发〔2016〕27号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强调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意见。一、坚持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1.坚持平等保护。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确保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
2016-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4次会议、2016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7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6〕25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9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4次会议、2016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11月28日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
2016-1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6年11月4日)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国有产权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够清晰,存在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
2016-12
济宁读者龙某问:我原系某公司职工。今年3月,我在工作中不慎受伤。事发后,该公司注销工商登记,关门停业。我治疗终结后,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要求我提供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但该公司已经注销,我怎么办? 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第1款第2项、《工伤认定办法》第6条第1项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虽然目前的法律文件中,没有明确关于申请人应当提交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发生工伤事故时的劳动关系证明还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的劳动关系证明,但工伤认定所依据的劳动关系事实,应当以发生工伤事故而不是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时为准,这从一些法规中可以得到印证。如《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8条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
2016-11
杭州一企业存在对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情况,被拒录的男子小林(化名)将其告上法院。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家公司赔偿小林各项损失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今年4月,小林在网上看到一家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工艺工程师,随即发送了求职申请。经过面试后,公司决定录用他。但其后小林在未知入职体检项目的情况下,被这家公司偷偷查出是乙肝“大三阳”,不能办理入职。小林找公司的相关领导进行协商,但得到的答复始终是因为小林是乙肝“大三阳”携带者,怕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而拒绝小林入职。 小林在一家关注乙肝问题的民间公益组织的帮助下,进行了合法维权。他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公司侵犯了他的一般人格权。 谈及诉讼的初衷,小林说:“我希望通过我的经历,让更多人知道乙肝携带者不应该被就业歧视,我们都可保护自己平等就业的权利。” 代理此案
2016-11
出生时户口跟了奶奶,父母离异后,5岁的男童乐乐(化名)随母亲生活。因没有户口导致上学办手续等受阻,乐乐将奶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自己户口页。昨天下午,该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认为,户口页拆分会导致整个户口本失效,需要户口可与派出所联系,因此驳回原告的诉求。 昨天下午2点,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原告方是5岁的乐乐,被告方是61岁的老人,也就是乐乐的奶奶。当天庭审中,乐乐没有到庭,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乐乐的奶奶出庭应诉。 原告诉称,2013年11月1日,原告的母亲与被告的儿子经法院调解离婚,现原告已经上了幼儿园,需要户口办理各种手续。原告的户口与被告在一起,因被告的原因致使原告出行购票、办理保险等均处处受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户口页。 乐乐的奶奶不同意返还户口页,她称孩子的母亲不让她见孩子,为了看孙子她多次去原告家,孩子母亲还为此
2016-11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大谭镇大谭村人冷传义,本是一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逃避执行手段离奇荒诞,先后3次被法院司法拘留,历时6年拒不执行,成为当地颇有名气的“老赖”。前不久,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原刑事判决中对冷传义犯交通肇事罪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以被告人冷传义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与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1 天降横祸 平常之家塌了天 冷传义和肖武两家曾是非常要好的邻居,两人平时经常结伴喝酒搓麻走亲访友,尽管两家在经济上都不是很富有,但小日子也算过得津津有味。 2009年4月30日上午,天空低沉,二人由冷传义驾驶两轮摩托车一起来到肖武姐姐家玩耍。姐姐的一席酒饭款待后,二人吃喝得都快走不动了。14时30分,当冷传义驾驶摩托车,载着肖武沿着普兰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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